2018年响水县信鸽协会秋季竞赛规程
各县会员:
根据省、市鸽协竞赛日程安排和县鸽会计划,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最新的《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5》由竞赛委员会专门研究,科学合理的制定了2018年秋季特比环竞赛规程,现将竞赛规程公布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凡承认本规程的鸽友可参加购买。参赛会员必须交纳2018年会费150元,并测距到棚,每位会员必须购买30元/枚特比环10枚,其他特比环不限。
2.参赛鸽必须套本市鸽协历年发放到县鸽会的中鸽协统一足环,并持有足环证者,普环每位会员20枚,如有特殊请说明情况。售环时间为1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月31日,以后不再售环。特比环和普环及时上网公布售环号码,比赛期间以此为依据,会员不得转让普环给非会员。没有缴纳18年会费及购买秋季特比环的人员不带其训放和比赛。如有会员缴纳17年会费并购买18年春特比环、普环带其训放、比赛到18年春季比赛结束;严禁私套非市、县鸽会的正副环,不允许私带非会员的鸽子参加比赛,一经发现取消其比赛成绩。
二、县鸽会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每场比赛前三名发奖杯,1至10名发奖状。县鸽会特比环分别为30元/枚、80元/枚(10枚起售)两个组别。30元特比环比赛站为300公里,80元特比环比赛站为市鸽会首站500公里谭庄服务区,具体比赛时间同市鸽会章程另行通知。特比环必须正副环一致,副环必须套在正环内,卷边向下。市鸽会特比环可以单独购买,如需要绑定响水特比环,提前告之,录取及奖励见市会规程。每枚特比环另加收3元足环费用。
(2)每组特比环售环总额的10%为县鸽会发展经费,90%为每组特比环获奖鸽的奖金发放。县鸽会300公里幼鸽大奖赛,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取前20名发奖金,前3名奖杯;冠军为奖金的25% ;亚军15%;季军10%;4—10名均分25%元;11—20名均分20%;
(3)县鸽会500公里幼鸽大奖赛,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取前15名发奖金,前3名奖杯;冠军为奖金的30% ;亚军20%;季军10%;4—5名均分10 %元;6—10名均分15%;11—15名均分10%
(4)团体奖:特比环每组别分别设有团体奖。团体奖奖金为各组别奖金的5%。凡每组别购环达到20枚方有资格参加团体奖(每组连号20枚为一个团体)。决赛同一名下获奖羽数多者为胜,(获奖达到2羽才有资格,如无2羽团体奖奖金滚入下期特比环比赛团体奖金),获奖羽数相同的,以其中首羽名次高的为胜,奖杯各一枚。
(6)每场比赛成绩最终以市鸽会网站排名为准,各组别特比环比赛报到期为见鸽24小时。若每站录取名次报满可提前结束。在规定时间内如若录取名次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归巢不足录取名次的50%羽,由上笼未获奖鸽均分(不含团体奖);若归巢到达50%羽由获奖鸽均分(不含团体奖);若无归巢鸽按上笼鸽头数均分奖金。
三、竞赛要求及归巢报到规定
1、报到方法:科汇竞翔报到平台,以上传成绩为准。正确填写竞翔单:信鸽足环(年份、代码、足环号码)、赛鸽资料(性别、羽色、眼砂、棚号、坐标),错误责任自负,取消成绩。
2、如遇到特殊情况(不针对个体,特指天灾等)可持鸽到市会、县会指定地点报到,以见鸽为准;、如遇到政府行为、地震、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气候突变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改期或取消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主办、承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3、市鸽会获奖鸽由市鸽会电话通知安排验鸽、验棚;县鸽会特比环获奖名次的归巢鸽,由县鸽会按排逐羽验鸽验棚。获奖鸽主必须连同会员证、足环卡一并交验;未按以上规定执行的鸽主,该赛鸽成绩无效;后面获奖归巢鸽名次递增。
四、本规程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属响水县信鸽协会。
附:市鸽会特比环章程。联系人:印洪兵:13505109799、刘玉宏:15949133999、张月勤:13512591079。张建东:13962016698
响水县信鸽协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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