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秋季举办第四届“红叶”杯有奖赛的通知
遵红鸽协发[2017]07号
在新的一年里,为更好的开展我会赛鸽运动,应广大会员的要求,我会将在秋季举办第四届“红叶”杯有奖赛(今年不销售彩票),任何年份的赛鸽均可参加,欢迎广大会员同志积极参与,计划安排如下:
一、决赛空距: 280公里(±5%)。
二、决赛地点:湖南吉首。
三、决赛时间:2017年9月上旬。
四、参赛费用:本次比赛参赛费为25元/羽(含司放费)。
五、奖励如下:(取80名)
冠军:4000元, 奖杯一座; 亚军:2000元,奖杯一座;
季军:1000元,奖杯一座; 4-5名:各500元,奖牌各一块;
6-10名:各300元,奖牌各一块; 11-80名:各100元。
六、本次“红叶”杯有奖赛有效报到期为司放之时起72小时有效(注:若司放次日20点之前无归巢鸽则比赛终止由决赛上笼鸽均分总奖金)。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不足30羽(含30羽)则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超过30羽名次未报满则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七、参赛规则严格按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比赛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鸽会报公安机关查处。欢迎广大会员监督、举报,鸽会将对举报者保密。如有会员对归巢的赛鸽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照十条执行)提出书面申请,鸽会将对该鸽进行验棚,而会员必须接受验棚,不能接受验棚者该鸽成绩作废。
八、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翔原则,本届“红叶”杯有奖赛将聘请兄弟鸽会的裁判参加竞翔工作并随车监放,欢迎广大鸽友全程监督。
九、具体竞翔细则等请详见2017年本会秋季竞翔通知。此赛事解释权属本会常委会,竞翔规则按中鸽协相关规定执行。
十、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从公布成绩后72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二0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报送: 遵义市红花岗区体育局
抄报: 遵义市信鸽协会
转发: 各兄弟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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