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春季举办第六届“迎春”杯有奖赛的通知
遵红鸽协发[2017]04号
在新的一年里,为更好的开展我会赛鸽运动,应广大会员的要求,我会将在成功举办前五届“迎春”杯的基础上继续举办第六届“迎春”杯有奖赛(今年不销售彩票),任何年份的赛鸽均可参加,欢迎广大会员同志积极参与,计划安排如下:
一、决赛空距: 350公里。
二、决赛地点:湖南沅陵。
三、决赛时间:2017年5月。
四、“迎春”杯参赛费用:本次沅陵决赛参赛费为25元/羽(含司放费)。
五、奖励如下:(取60名)
冠军:4000元, 奖杯一座; 亚军:2000元,奖杯一座;
季军:1000元,奖杯一座; 4-5名:各500元,奖牌各一块;
6-10名:各300元,奖牌各一块; 11-60名:各100元。
六、本次“迎春”杯有奖赛有效报到期为司放之时起72小时内有效,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不足30羽(含30羽)则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超过30羽名次未报满则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若司放次日20点之前无归巢鸽则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奖金。
七、比赛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鸽会报公安机关查处。欢迎广大会员监督、举报,鸽会将对举报者保密。如有会员对归巢的赛鸽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照十一条执行)提出书面申请,鸽会将对该鸽进行验棚,而会员必须接受验棚,不能接受验棚者该鸽成绩作废。
八、参赛规则严格按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九、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翔原则,本届“迎春”杯大奖赛将聘请各兄弟鸽会的裁判参加竞翔工作并随车监放,欢迎广大鸽友全程监督。
十、具体司放时间和竞翔细则等请详见2017年本会春季竞翔通知。此赛事解释权属本会常委会,竞翔规则按中鸽协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从公布成绩后72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二0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报送: 遵义市红花岗区体育局
抄报: 遵义市信鸽协会
转发: 各兄弟信鸽协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