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公棚·协会· 俱乐部 ·商城·论坛·鸽问·日记·分类·鸽业·鸽舍·图库·寻鸽·播客·APP·投稿·帮助· 会员区
中信网

绥阳县信鸽协会2017年春季特比环大奖赛售环 通 知

2017-4-17 22:30:34 贵州省绥阳县信鸽协会分享

绥阳县信鸽协会2017年春季特比环大奖赛售环
通 知

广大会员朋友你们好:
根据我会2016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经鸽协常委会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春季特比环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会员朋友们积极参与,祝大家取得好的成绩。
一、 举办时间2017年春季
二、 参赛空距300一350公里 (地点待定)
三、 奖环发放方式
必须是本会会员,20元一枚、100元一枚两种方式发放。
20元一枚奖环取前50名:(B组暂定1000枚特比环)第一名2000元、另奖大号奖杯一樽、第二名1200元、另奖中号奖杯一樽、第三名800元、另奖小号奖杯一樽、四至十名各奖400元、十一至五十名各奖200元,4至10名各奖奖牌一块。
100元一枚奖环取前10名:(A组暂定400枚用2016年统环锁定)100元一枚的奖金按所售奖环的多少按百分比进行计算,鸽协提总售环的5%作为举办本次赛事的各项费用。
第一名、按总售环的40%计算,另奖大号奖杯一樽、第二名按总售环的21%计算,另奖中号奖杯一樽、第三名、按总售环的15%计算另奖小号奖杯一樽、四至六名按总售环的13%计算进行均分、七至十名按总售环的11%计算进行均分、4至10名各奖奖牌一块,(一鸽可以带100元一枚和20元一枚奖环抢双奖,本次奖环每枚另加收3元通讯赛资格费方可抢本次通讯赛的奖金,鸽主可自愿选择)。
本次A组比赛有效报到期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若自司放之时起7日内无归巢鸽所有奖金由决赛上笼奖环鸽分组均分奖金。
B组自司放之时起30日内无归巢鸽及名次未报满,所有剩余奖金由鸽协统一管理,移下一届特比环奖金使用。
四、 奖环发放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地点:县鸽协金小文处,联系电话18786297666。本次奖赛参赛鸽在决赛时必须要求填写清楚奖环的号码否则责任自负 .
五、报到方式:持鸽报到和鸽钟报到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报到,不除时间。
六、比赛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主办方报司法机关查处。在本次比赛报到、验鸽时凡发现参赛鸽足环有破损、断裂、残缺不全、在参赛鸽上作记号等现象,一律取消成绩和排名。欢迎广大会员监督、举报,主办方将对举报者保密,并奖励举报者。如有会员对归巢的赛鸽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鸽会将对该鸽进行验棚,而会员必须接受验棚,不能接受验棚者该鸽成绩作废。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翔原则,欢迎广大会员全程监督。
七、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禽流感、地震、交通事故、气候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进行,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鸽会不承担经济责任,如果因此取消比赛鸽会将全额退购环费。
八、未尽事宜按2017年春季赛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绥阳县信鸽协会
2016年4月20日

   
 

 发布时间:2017-4-17 22:30:34 打印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 绥阳县2020年夏季淘汰赛售环通知 (2020-5-12 23:12:37)
  • 贵州省绥阳县信鸽协会 (2020-5-12 23:08:58)
  • 绥阳县信鸽协会2020年夏季举办 “暗插组赛”实施规则的通知 (2019-12-2 18:50:33)
  • 绥阳县信鸽协会2020年秋季特比环大奖赛售环 通 知 (2019-12-2 18:48:05)
  • 绥阳县信鸽协会2019年春季赛事 通 知 (2019-6-22 21:37:21)
  • 绥阳县信鸽协会2019年夏季赛事 通 知 (2019-6-22 21:32:25)
  • 绥阳县信鸽协会2020年春季特比环大奖赛售环 通 知 (2019-6-22 21:21:25)
  • 绥阳县信鸽协会2020年春季举办 “暗插组赛”实施规则的通知 (2019-6-18 15:56:01)
  • 2019年春特环销售情况 (2019-3-14 13:13:49)
  • 绥阳县信鸽协会2019年秋季特比环大奖赛售环 通 知 (2018-12-6 17:45:05)
  • 手机中信网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本信息由各协会自行发布,随文评论的开关及管理归各协会自行管理。
    发表评论
    用 户:   *   匿名:
    验证码:     点击更换验证码 ( * 填入数字时注意用半角格式,验证码出错帮助)
    内 容:   *


    发表评论须知:
    1、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2、网友应自觉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
    3、网友应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4、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信息内容;对于严重违反发表评论须知的网友,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屏蔽其帐号;
    5、网站对发表评论须知保留变更及最终解释权;
    6、发表评论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

    回页顶
    首 页  │  推广方式  │  客服中心  │  加盟中心  │  意见建议  │  网站导航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0-2024 www.ChinaXing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深圳 电话:0755-28156678、28156809 传真:0755-28156678
    我要投稿 建议反馈及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编号:粤B2-20040374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2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