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汇信鸽协会文件
 
 渠汇鸽字【2017】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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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渠县三汇信鸽协会
 二0一七年信鸽竞翔规程的通知
 广大会员:
   根据省、市体育局会议精神,以及省、市鸽协、信鸽竞翔规程和有关工作安排意见,结合鸽协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二0一七年信鸽竞翔活动。具体方案附后。
 
                            
                                   二0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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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达州市体育局、达州市信鸽协会、渠县体育局、
     三汇镇人民政府。
 送:渠县鸽协、三汇镇文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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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汇信鸽协会2017年春季竞翔规程
 
 一、主办单位:三汇信鸽协会
 二、比赛时间:二0一七年三月十二日至十月中旬。
 三、竞赛项目:300km、400km、500km、700km、1000km。
 四、参赛资格:1、必须是本鸽协交清2017年会费的会员。2、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由中鸽协出售的正规足环,但我会出售的其它足环本会认可。私环、杂环、无环鸽只能代放,不计名次和奖金。
 五、竞赛安排
 司放地	项目(KM)	放飞费元/羽	集   鸽	奖期(天)	归期(天)	备注
 			月	日	时间	地点			
 平昌(1关)	60	3	3	11	晚上8—10点	鸽友茶园			查A、B棚
 巴中	100	4	3	18	晚上8—10点				
 旺苍	180	5	3	25	晚上8—10点				
 勉县(2关)	230	7	4	5	晚上6—8点		司放当天		资格赛
 秦岭	360	10	4	20	国家赛(待定)		司放当天		国家赛(自愿放,以国家通知为准)
 武山(3关)	500	11	5	6	上午8-10点		见鸽当天	15	决赛
 700KM	700	收费标准地点集鸽时间待定(搭笼)		司放7日内	20	决赛
 1000km	1000	搭笼	待定		司放15日内	40	决赛
      六、奖励办法
           项目
 元 /羽
 名 次	1	2	3	4-10	11-20	21-30	备注:勉县(300)、秦岭(400)、500、700、1000KM的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300(勉县)	300	200	100	按特比环规程执行	
 400(秦岭)	300	200	100	80	50	30	
 500(武山)	500	300	200	100	11-30名50元	31-60名30元	
 700	700	500	300	100			
 1000	1000	800	500	有奖期内归巢200元	
    七、报到方式及地点
 1、实行鸽钟、电子扫描器报到。错打鸽钟按持鸽报到计名次。
 2、无鸽钟的会员特比环只平分资金,不计名次。3、错报、漏报不计名次、无奖金。4、报到地点:三汇鸽协(原三汇镇委会议室)。报到电话:15181897930.
 八、注意事项:
 1、2017年百日龄、秦岭特比环、500KM特比环鸽,必须参加查A、B棚和资格赛,且做好资格赛的登记、盖章。若不参加资格赛,取消特比资格。资格赛必须上笼。
 2、秦岭特比环500KM特比环鸽与春季普赛同步,放飞费同样。
 3、根据实际天气情况,不绝对按规程时间集鸽,以鸽协短信为准。
 4、跳站放飞补足前站费用,但秦岭站没放的武山站不补秦岭站放飞费。
 5、为奖励会员多放,每20羽放22羽,收费20羽放飞费,每30羽放33羽,收30羽放飞费,以此类推。
 6、各获奖鸽晚上9点必须持鸽到鸽协验鸽,前三名鸽协有权查棚。
 7、优胜鸽棚500、700、1000相加,在有效归巢期内归巢10羽以上(含10羽),发优胜鸽棚奖杯一樽,奖金200元。三关赛16年脚环均可参赛,10、20、30元。
 鸽协组织的任何赛事均提5%管理费。如遇国家通知不准放的情况下延至7月1日止,再不能放,以放到的最后一站登记上笼鸽平分特比资金。
 九、组织机构
 主  任:邹明伟
 副主任:李先六 张明亮 肖 洪 
 秘书长:刘全忠
 裁判长:王  平
 副裁判长:游天国 贺文辉
 委  员:邹明伟 李先六 李永寿 余和清 张明亮 李渠富 方  东
        王  兵   杨  洪  李常伟  肖  洪  唐成兴  徐学全
        王  平   赵运奎  贺文辉  刘全忠  蒋开荣  游天国
        钟水渠   余清平  李常远
 内设仲裁委员会:
 主  任:邹明伟
 副主任:李先六  李永寿  赵运奎  余和清
 委  员:李永寿  张明亮  邹明伟  余和清  赵运奎  肖  洪 
         李渠富  王  兵  贺文辉  李常伟   杨  洪  徐  勇
         蒲小军
 裁 判 长:王  平
 副裁判长:游天国  贺文辉
 秘书组:刘全忠  徐  勇
 财务组:李渠富  王  兵
 司放长:杨小龙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三汇信鸽协会。
                                       二0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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