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信鸽协会文件
2009第4号
邵阳市信鸽协会竞翔规程
为了进一步推动邵阳信鸽运动的发展,不断提高我市的信鸽竞赛水平,使各项赛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有序进行,根据中国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结合我市多年赛鸽实际,特制订本规程,请会员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参赛对象 1、参赛鸽主必须是2009年4月12日前办理入会手续的会员(老会员会费40元/年;新入会员60元/年)。凡新入会会员,必须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协会审批后才能入会。会员必须遵纪守法,文明养鸽,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参赛鸽主必须实行“一人一棚制”。必须有协会注册的棚号和GPS座标。因各种原因鸽舍搬迁后,必须及时报请协会重新测距。鸽舍地址变更后,未经协会重新测距者,不准参赛,如果参赛,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 3、参赛鸽主必须使用中鸽协认可,邵阳市鸽协发售的有效足环或纪念环参赛,否则,所获成绩无效。市鸽协每年所发足环,届时予以公示。 二、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设300、400、500、600、700、800、1000、1500公里。具体竞赛项目见当年的竞赛项目安排计划表(包括省赛、省秋季幼鸽赛)。 三、集鸽训、赛 1、训、赛集鸽时,协会必须挑选责任性强、素质高的2位司放员担任司放。严禁病鸽入笼参加训、赛;严禁司放人员带鸽私训和私自单独放飞自己的参训鸽;严禁司放人员训、赛返还时携带任何鸽子返回。 2、参加训、赛鸽主必须在协会的规定时间内及时交纳训赛费,然后将填写的竞翔单交集鸽裁判员审核盖章,收款员收款签字后方可按秩序排队集鸽。集鸽入笼裁判员,必须在赛鸽入笼前根据竞翔单核对参赛鸽足环号码、羽色、张贴不干胶密码条,并加盖暗章后方可入笼。凡超过集鸽规定时间,停止收交参赛费,由此造成的损失,会员自己承担,已交参赛费的继续集鸽完毕。 3、参赛鸽主必须认真、详细、正确地填写竞翔单,除国家赛、省赛一式叁份外,均为一式两份。如出现填写不全、错填、涂改、使用省略号、字迹不清则参赛成绩无效。 4、参赛鸽主集鸽完毕,竞翔报名单即装入专用保管盒内,由两名会员代表用两把锁锁定,并保管好钥匙,竞翔单保管盒则由协会保管。等到第一羽归巢鸽报到后,才能将钥匙交由裁判员使用。 5、参赛鸽一经集鸽入笼,任何人不准擅自从集鸽笼内提出赛鸽。集鸽完毕后即打铅封,按秩序装车。 6、信鸽训、赛的集鸽日期,因涉及面很广,一般情况不作变动,但如果连续数天恶劣天气,该项训、赛站可延期或取消,以集鸽日当天通知为准,鸽主可通过邵阳市鸽协网站“重要信息”栏目自行查询,或通过市鸽协电话问讯。 7、每年春秋两次500公里大奖赛因涉及奖金数额较高,开笼司放后赛鸽归巢途中变化莫测,从开笼司放至第二天中鸽协规定的日落时间止。若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归巢鸽平均分摊。若有效期内无归巢鸽报到,奖金则由参加决赛鸽均分。 四、司放与监放 1、协会必须选择好车辆担任训、赛运输,车辆必须具备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合法手续。必须具有5年以上驾龄并无重大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才能担任驾驶。 2、司放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熟练掌握司放技能,途中高度注意赛鸽的安全和保养。严防赛鸽逃笼等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生赛鸽逃笼,必须及时报告并由当地监放裁判员出具书面逃笼时间证明,其他参赛鸽在司放地加盖暗章后,再行司放。如果因人为原因造成赛鸽损坏、丢失,协会将追究司放人员责任,甚至赔偿。 3、参加训赛鸽运输途中如因交通事故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信鸽伤亡,协会不负责赔偿。但可按训、赛鸽竞翔单退还集鸽费。 4、司放员训、赛运输途中,必须及时收集、保管好过桥、过路交费票据,司放员应在司放地拍照,将司放地经、纬度、集鸽笼的原始铅封及司放时情景拍摄回来,以备查证。 5、决赛司放地应提前1小时给赛鸽喂食、喂水,让赛鸽充分休息好后,听从当地监放裁判员命令司放。 五、报到办法 1、赛鸽报到有效时间以中鸽协规定的日出、日落时间为准,过时视为无效。 各级别参赛鸽正期归巢定为:300-400公里级从开笼司放至当天日落时间止;500公里级参赛鸽从开笼司放至第二天日落时间止;600-700公里级参赛鸽从开笼司放至第三天日落时间止;800-1000公里级参赛鸽从开笼司放至第五天日落时间止;1500公里级参赛鸽从开笼司放至第十天日落时间止。超过正期归巢时间,一律不计算成绩。 2、参赛鸽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凭会员证、竞翔报名单、足环证、鸽钟、赛鸽、暗记(缺一不予计算成绩)、报到凭证(不干胶密码条)到协会报到。因特殊原因不干胶密码条脱落,经报到验鸽裁判审验后,按持鸽报到处理,持鸽报到录取排名,不允许手工输入,必须重新输入协会备用鸽钟后再进入电脑排名。 3、第一羽归巢鸽必须在10分钟内鸽主电话报告赛鸽详细情况,鸽钟走时2个小时内,必须到协会报到,否则按持鸽报到处理。 六、验鸽查棚 1、验鸽工作由裁判员根据报到记录,核对参赛鸽不干胶密码条、足环号、暗记、赛鸽特征与竞翔单是否符合判定有效或无效。多羽赛鸽同一鸽钟报到时,鸽主必须在报到竞翔单上注明归巢赛鸽报到顺序。如果报错顺序,成绩取消。 2、裁判员在三天内要对获大奖赛前5名,普赛前3名的归巢鸽上门验鸽、查棚。在查棚期间内,如赛鸽丢失、死亡或丧失飞翔能力,该赛鸽成绩取消。必要时,获奖鸽舍的经纬度要重新进行复测。如只是“秒”的数据有误差,则维持原测数据,如“度”或“分”的数据有误差,则以复测数据为准。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普赛300-400公里奖前10名,前3名发奖杯,冠军500元,亚军400元,季军300元,4-5名各200元,6-10名各100元。 2、普赛500公里奖前20名,前5名发奖杯,冠军1000元,亚军700元,季军500元,4名300元,5名200元,6-20名各100元。 3、普赛600-700公里奖前10名,前5名发奖杯,冠军1200元,亚军800元,季军600元,4-5名各300元,6-10名各100元。 4、普赛1000公里,奖前10名,前5名发奖杯,冠军1300元,亚军1000元,季军700元,4-5名各400元,6-10名各200元。 5、普赛1500公里级别以上,奖前10名,前5名发奖杯,冠军1300元,亚军1000元,季军700元,4-5名各500元,6-10名各300元。 6、省幼鸽赛、国家赛除按有关规定奖励外,另享受市鸽协同级别普赛奖,春秋大奖赛和其他各项赛事,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比赛纪律和申诉 1、凡未办理入会申请、审批、注册的鸽主,一律不准参加信鸽比赛,如果参赛成绩无效。 2、参赛鸽不准私自佩套其它各种足环,不准私自在参赛鸽身上盖有印章或藏匿电话号码等,否则,所获成绩无效。 3、参赛鸽主如发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反规程等行为,视情节处以警告、取消比赛成绩,停赛、开除会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4、参赛鸽主在电脑中的数据(如姓名、棚号、地址、GPS座标、联系电话等),请于赛前10天自行检查核对,以便及时更正,务必做到正确无误,比赛开始后临时性提出电脑中的数据有误,所产生的责任自负。 5、协会所安排的赛事,凡遇到政府行为和禽流感、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比赛不能如期举行,原则上顺延,择日比赛,鸽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举办单位不予赔偿。 6、各赛事中的重大赛鸽纠纷,由仲裁委员会参照中鸽协有关规定裁决。 7、比赛成绩排名公布后48小时内接受办理申诉手续,过期不予受理。凡申诉者,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 8、本规程解释权属邵阳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参照市鸽协历年规定执行。
邵阳市信鸽协会
2009年3月26日
上报:省鸽协、市体育局 下发:市辖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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