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级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省信鸽协会要求,从即日起凡历年参加省、
市鸽协正常年检的国家一级、二级裁判员请于3月1日前将裁判证上交到市
鸽协秘书处进行年检,待年检结束后,省、市鸽协将统一进行业务培训,
合格后颁发新证,旧证同时作废。逾期不参加年检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
其裁判员资格。
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