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信鸽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使协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吴忠市信鸽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协会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负责编制协会年度收支计划,报委员会会议审议,经主席同意后,并组织贯彻执行。
(二)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三)根据协会的收支情况,按比赛季度编制财务报表,每年最少公布二次。财务报表分别报主席、委员会.会员大会并张贴公布;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四)负责应收、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等资料。
(五)接受财税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协会经费的管理。
(一)协会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每年的费用开支情况须向会员大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主管副主席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主席审批。审批权限:因协会日常开支和比赛的特殊性,所有报销.补助等均由主席最终审批。
(三)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四条 本协会工作人员.裁判员.司放人员补助标准及旅差费用的管理。
(一)协会工作人员补助标准:按每日200元。
(二)比赛现场工作人员补助标准:按每次比赛羽数5000羽以以上每次200-300元,5000羽下每次150-200元。
(三)裁判员补助标准:按每日 每次150-200元,外聘裁判员及验棚补助车费。
(四)司放人员补助标准:训放站按每次200元补助(含看管放飞车笼)300公里以上赛程按单趟每公里1元补助,通讯费每次50元,监放费200元。
(五)差旅费用管理:因本协会出差较少,每次差旅费报销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节约.酌情实报实销的原则,特殊情况必须报主席批准。
第五条本协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与改良、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协会后勤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第六条 本制度经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吴忠市信鸽协会解释。
吴忠市信鸽协会
二0一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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