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十二届辽宁千山赛鸽俱乐部公棚赛
500元/羽 总奖金:300万元 一、监赛单位:辽宁省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辽宁千山赛鸽俱乐部 二、参赛条件: 1、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2、参赛鸽必须配带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09年正式足环壹枚。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参赛鸽应是出生25天至35天健康幼鸽。入棚幼鸽由公棚统一注射隆飞尔新成疫疫苗和鸽痘疫苗,如参赛鸽友已为幼鸽接种,请在交鸽时说明。 4、鸽友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 三、比赛时间及办法 1、比赛时间: 预赛:10月12日 300公里 公主岭 决赛:10月21日 500公里 扶余 (若遇天气恶劣或疫情比赛顺延,顺延时间请届时上网查询或电话咨询。) 2、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电子扫描自动计时鸽钟,不设伯马制。比赛均限次日18点前归巢有效;若比赛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名次奖金,均由参加此次比赛获奖鸽均分,如比赛期内无赛鸽归巢,奖金由参加此次比赛上笼的参赛鸽均分(团体赛奖除外)。 (2)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将在辽宁省信鸽协会的监查下进行公正的比赛。裁判员由辽宁省信鸽协会聘任,负责检查比赛场地,配套设施及比赛时信鸽的运输、司放、监放、成绩审定等项工作。所有参赛者都可自愿跟车同行监督比赛(人多时抽号选择)。 (3)赛鸽归巢计时使用电子扫描自动计时鸽钟,遇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如电子扫描自动计时鸽钟发生故障,则由裁判长按规则的规定处理。 (4)赛鸽配戴电子足环后定期向参赛单位和个人提供参赛鸽的情况,接受各参赛单位和个人电话查询,同时您也可以上网查询。 (网址:www.lnqsgp.chinaxinge.com) 四、参赛费用 1、饲养管理费人民币每羽100元(交鸽时必须交纳),每羽参赛费人民币400元。录取前800名。 2、缴纳参赛费以省信鸽协会查棚电子扫描为准,每羽交400元参赛费方可取得参赛资格,交费日期为2009年8月1日至8月15日24时止,逾期不交视鸽主自动放弃比赛资格,将不能参加比赛,同时不允许团体及个人认购。主办单位不赔偿不退还任何费用,参赛鸽由公棚统一处理。 3、汇款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长兴街湖南公园千山赛鸽俱乐部 邮编:114001 交行太平洋卡:6222 5803 2007 88707 收款人:佟莉 农 行 卡 号: 9559 9805 8010 0483 917 收款人:佟莉 (注:汇款后请将回执单传真给公棚,并且请在汇款单上注明你的姓名、电话和羽数以便核对。) 4、总经理:王秋禄 总教练:王秋禄 五、交鸽时间与地点: 1、交鸽时间为2009年3月15日至6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2、交鸽地点:辽宁千山赛鸽俱乐部 联系人:王秋禄 13941288690 13889767222 佟莉 13904224903 联系电话:0412-5849095 5813366 传真:0412-5849095 3、其它地区收鸽点: 哈尔滨:陈铁(耐久能信鸽用品店) 0451-87800707 86925447 天津:姚家兴(天津市格联公社) 022-27418896 81690005 盘锦:孙亮 13604939451 六、录取名额及奖励办法(奖金以人民币计算) 1、总奖金:叁佰万元人民币 2、预赛奖励前50名,前3名各颁发奖杯一樽,4至10名各颁发奖牌一块。 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 4名至50名各500元。 3、决赛奖励前800名,前3名各颁发奖杯一樽,4至10名各颁发奖牌一块。 冠军:12万元 亚军:8万元 季军:5万元 4名至10名各2万元 11名至100名各8000元 101名至300名各3000元 301名至800名各2000元。 4、团体赛录取前20名,同一名下凡交10羽赛鸽方可参加团体赛。交鸽时分组,每组参赛鸽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多交参赛鸽可分为A、B、C……组。团体赛的计算以决赛排名(前800名)录取名次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名次前者为胜。1名至10名各颁发奖牌一块。 冠军:4万元 亚军:3万元 季军:2万元 4名至20名各1万元 5、双关综合鸽王赛录取前10名。以双关综合总分速计算,即将同一羽参赛鸽在预赛和决赛中的分速相加,以总分速高者为胜。前3名各颁发奖杯一樽,4至10名各颁发奖牌一块。 冠军:8000元 亚军:5000元 季军:3000元 4名至10名各:2000元 6、指定鸽限比赛鸽归巢前报名,85%为奖金,15%为公棚组织费用。届时公布具体方案。 七、参赛鸽的意外损失和处理: 训养中如赛鸽发生游棚、病亡失去比赛资格,主办单位不负责赔偿。因伤病不能参加的赛鸽由主办单位通知参赛单位或个人领回。 八、获奖鸽、归巢鸽的处理: 1、决赛排名(前400名)获奖鸽及境外参赛归巢鸽,均由公棚组织拍卖。获奖鸽起拍价600元。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公棚。竞拍得主获正本奖状,鸽主均获副本奖状。 3、拍卖会未拍出的获奖鸽以及归巢鸽,在拍卖会结束15日内,鸽主凭参赛卡交纳50元人民币领回归巢鸽,未拍出的获奖鸽交240元领回,401名至800名获奖鸽交100元领回。超时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它事项: 1、若相关部门有规定,则获奖鸽奖金和拍卖获奖鸽所得收益的相关税费,均由获奖鸽主自理。 2、请各位鸽友在决赛前提供赛鸽血统表,为拍卖备用,敬请协作。 3、本公棚集鸽时,如出现不可抗拒的疫情,以及其它特殊情况均按中鸽协指示精神执行。 4、未尽事宜另行上网通知。 5、本公棚赛鸽的日常保健及管理的药品是由西安蓝牧动物约业有限公司凯鸽事业部和西安爱丽丝蓄牧有限公司提供的。 6、本规程解释权归辽宁千山赛鸽俱乐部。
辽宁千山赛鸽俱乐部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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