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大漠赛鸽公棚2009年第三届比赛规程 大漠扬威 百万大奖 监赛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新疆库尔勒大漠赛鸽公棚 一、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2、参赛鸽必须是当年出生的25天—35天的健康幼鸽,佩带一枚由中国信鸽协会下发的2009年正式足环,若所在地区有疫情不得参加比赛。 3、本公棚统一接种新城疫及鸽痘疫苗,如鸽主自行防疫,请交鸽时说明。 二、竞赛项目、时间、空距及司放地点: 1、单鸽赛、综合鸽王赛、团队赛及指定鸽赛。 2、预赛:230公里,时间:2009年10月10日 地点:东河塘 3、决赛:400公里,时间: 2009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择日) 地点:阿拉尔市 4、鸽王赛:(预、决赛分速相加值大者胜出.) 三、参赛费用: 1、每羽参赛费300元,饲养费100元。 2、交鸽时每羽先交饲养费100元。 3、8月1日清棚后10日内,每羽交付参赛费300元。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交费手续的,视为该鸽主自动放弃本次比赛的参赛权,赛鸽则由公棚与鸽主协商处理。 四、交鸽时间: 1、交鸽时间:2009年3月10日—6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2、交鸽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大漠公棚(29路公交车到开发区凯吉尔公司院内。 地 址: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收鸽联系人:袁东 电话:13909961381 0996—6751679 传真: 0996—2267479 汇款地址:农业银行:9559982500297324516 户主:袁东 工商银行:6222023010000516209 户主:袁东 建设银行:4367424560300957255 户主:袁东 3、外区参赛鸽空运、车运需提前通知公棚工作人员接鸽,空运费、车运费、检疫费自理。 五、竞赛办法: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裁判员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鸽协会裁判委员会指派,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任务。 3、比赛使用电子扫描系统,自动显示和排列名次,并当众显示比赛进程。若电子扫描计时系统临时出现故障,由当值裁判长按《规则》规定办法处理。 4、预赛获奖鸽必须是当日北京时间20:00前归巢,决赛获奖鸽有效期为放飞次日20 : 00时结束。 5、本棚不设伯马制,获奖鸽依名次发奖,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团队奖除外)。如在有效期内无赛鸽归巢则按决赛上笼羽数均分奖金。 6、团队赛:凡交鸽10羽以上者可参加团队赛(含10羽),每10羽为一组,多交赛鸽者可分为A、B、C、D组以此类推。收鸽结束即分组,如鸽主未编组,则由公棚随机编组,一经指定不可更改,每十羽可带两羽预备鸽,正式鸽在清棚前发生病亡、丢失则预备鸽自动替补,清棚后有剩余预备鸽的,十日内交清每羽400元费用方可参赛。团队赛以决赛有效名次内获奖羽数多者(必须超出1羽)为胜,如获奖鸽羽数相同,按第1羽分速高者为胜(最少2羽以上入围方为团队,含2羽)。 7、清棚后至预赛前5—120公里不少于12次路训。 8、预赛、决赛视天气情况可调整比赛时间。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230公里预赛取前50名,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获奖名次奖金分配如下: 1—3名:各3000元。 4—10名:各2000元。 11—50名:各1000元。 2、400公里决赛取前3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获奖名次奖金分配如下: 冠军:80000元。 亚军:40000元。 季军:20000元。 4—6名:各10000元。 7—10名:各8000元。 11—20名:各4000元。 21—100名:各2500元。 101—300名:各2000元。
3、团队赛取前20名,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获奖名次奖金分配如下: 冠军:20000元。 亚军:10000元。 季军:5000元。 4—20名:各3000元。 4、鸽王取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获奖名次奖金分配如下: 冠军:4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七、获奖鸽的拍卖及归巢鸽的归属: 1、决赛获奖鸽全部进行拍卖,拍卖收入70%归鸽主,30%归本公棚。(拍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拍卖底价:决赛获奖鸽起拍价均为400元起拍。鸽主本人可自定起拍价。流拍鸽,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回。 3、比赛结束后10日内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取迟归鸽。 4、拍卖前请鸽主事先准备好血统书,以便参加拍卖。 八、500公里加强赛规定: 1、集鸽羽数达到200羽,公棚将进行500公里加强赛。 参赛费由公棚与参赛鸽友协商制定,集鸽费全部作为奖金发放,比赛日期定于决赛后7-10天视赛鸽恢复状况而定。放飞地点:阿克苏三团(加强赛前,赛鸽需训放、家飞,如有丢失,属自然淘汰,公棚不负责任。) 2、名次奖金分配如下:前三名个发奖杯一樽。 冠军10% 亚军6% 季军 4% 4—50名均分剩余奖金。 3、加强赛获奖鸽有效期为归巢次日20 : 00时结束。获奖鸽依名次发奖,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如在有效期内无赛鸽归巢则按决赛上笼羽数均分奖金 4. 比赛结束后一周在公棚举行拍卖,拍卖对象:获奖鸽及迟归鸽。起拍价获奖鸽500元、迟归鸽400元,鸽主本人也可自行定价。拍卖所得: 70%归鸽主,30%归公棚。流拍鸽免费领回。
九、其他事项: 1、8月1日清棚,在清棚前参赛鸽发现病亡、游棚、丢失,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 2、清棚后,公棚将正常家飞和训放,发现病亡、游棚、训放丢失,视为自然淘汰,本公棚不负赔偿责任。 3、收鸽后立即给赛鸽佩戴电子环,任何人都无权给赛鸽套识别环。 4、比赛总奖金存放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鸽协会,无论集鸽多少,均按照本规程执行。 5、在清棚后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及自然灾害,致使比赛无法进行时,按清棚羽数退还参赛费。本公棚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含禽流感等)。 6、参赛卡是本次比赛的重要凭证,奖金、奖品、拍卖费、归巢鸽领取一律凭参赛卡。 7、参赛奖金和拍卖获奖鸽所得收益的相关税费均由获奖鸽主承担。 8、本次比赛由参赛鸽友推选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并监督本次比赛的饲养家飞、训放、集鸽及比赛。
本规程解释权属新疆库尔勒大漠赛鸽公棚 本届比赛另设指定鸽赛,竞赛规程另立,届时通过互联网推出,敬请关注。 WWW.chinaxing.com WWW.zhxg.com 新疆库尔勒大漠赛鸽公棚 200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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