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公棚·协会· 俱乐部 ·商城·论坛·鸽问·日记·分类·鸽业·鸽舍·图库·寻鸽·播客·APP·投稿·帮助· 会员区
中信网

2016年江苏省参加第十六届全国长距离信鸽联赛 (东南省市)实施方案

2016-7-18 15:46:30 江苏省信鸽协会分享

各市信鸽协会:

根据社体协字[2016]93号《2016第十六届信鸽国家赛竞赛规程》通知精神,全国长距离信鸽联赛(东南省市)将于1111 日北京市大兴区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浙江省信鸽协会

三、司放地点:北京大兴区:东经116°1640″,北纬39°4055″(以实测为准)。

四、放飞时间:20161111日暂定630

五、参赛费:每羽收费3 元 。(其中一元交中鸽协、一元交承办单位、一元交参赛单位)

参赛单位:南京、南通、苏州

六、集鸽时间:20161110日下午17时前。

七、根据规程要求“比赛集鸽、运输、查棚、验鸽等主要环节,必须派异地裁判员参加执裁”,互派裁判员:南京-苏州-南通-南京,请各市鸽协选派两名国家一级裁判参加异地执裁。其中一名负责赛鸽运输和司放工作,另一名负责归巢鸽查棚验鸽。请各市鸽协将派往异地的裁判员名单在1030日前报江苏省鸽协。

八、各市鸽协在法定商店刻制集鸽暗章5枚,交由互派裁判带至执裁参赛单位,供集鸽时使用。

九、报到手续:

(一)竞翔报名单一式三份,分成三份用透明胶带加封。一份交赛区,由司放裁判员带至放飞地,交承办单位。一份寄或送至省鸽协,另一份市鸽留存,供验鸽时使用。

(二)集鸽结束后按实际羽数填写信鸽竞翔监放单(附件二)二份,并加盖协会公章由司放裁判员带往赛区,交承办单位。

(三)按参赛羽数将参赛费带往赛区,交江苏省鸽协。

(四)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

1、北京大兴区信鸽协会:王克庆秘书长13701392505

2、浙江省信鸽协会:孔  13705728136

3、省派裁判长:张永华(国家级)联系电话:19861916118

十、各市在报到结束后5日内将各级别前200名成绩用EXCEL表格报省鸽协,同时上报竞翔成绩报告表(2015中国信鸽竞赛规则附件七),前三名查棚验鸽单(2015中国信鸽竞赛规则附件八)。

十一、其他事项均按第十六届全国长距离信鸽联赛竞赛规程执行。

附:2016年第十届全国长距离信鸽联赛竞赛规程

 

 

                                    江苏省信鸽协会

                                     2016712


   
 

 发布时间:2016-7-18 15:46:30 打印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 江苏省2023年秋季苏北五市中距离信鸽联赛成绩公布 (2023-12-19 20:21:17)
  • 2023年江苏省第十届“咕咕信鸽App杯”500公里以上信鸽联赛成绩公示 (2023-12-19 20:16:10)
  • 关于江苏省信鸽协会笫九届单位会员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公示 (2023-8-2 4:37:32)
  • 第二十三届国家赛(春季)郑州赛区江苏省400KM以上-500KM排名公布 (2023-7-19 15:04:25)
  • 第二十三届国家赛(春季)郑州赛区江苏省600KM以上-700KM排名公布 (2023-7-19 15:02:33)
  • 第二十三届国家赛(春季)郑州赛区江苏省500KM以上-600KM排名公布 (2023-7-19 14:55:46)
  • 第二十三届国家赛(春季)郑州赛区江苏省700KM以上-800KM排名公布 (2023-7-19 14:52:55)
  • 第二十三届国家赛(春季)郑州赛区江苏省800KM以上排名公布 (2023-7-19 14:50:13)
  • 2023年第二十三届国家赛(春季)郑州赛区江苏省800KM以上排名公示 (2023-6-13 15:56:31)
  • 2023年第二十三届国家赛(春季)郑州赛区江苏省700KM以上-800KM排名公示 (2023-6-13 15:54:22)
  • 手机中信网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本信息由各协会自行发布,随文评论的开关及管理归各协会自行管理。
    发表评论
    用 户:   *   匿名:
    验证码:     点击更换验证码 ( * 填入数字时注意用半角格式,验证码出错帮助)
    内 容:   *


    发表评论须知:
    1、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2、网友应自觉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
    3、网友应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4、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信息内容;对于严重违反发表评论须知的网友,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屏蔽其帐号;
    5、网站对发表评论须知保留变更及最终解释权;
    6、发表评论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

    回页顶
    首 页  │  推广方式  │  客服中心  │  加盟中心  │  意见建议  │  网站导航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0-2024 www.ChinaXing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深圳 电话:0755-28156678、28156809 传真:0755-28156678
    我要投稿 建议反馈及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编号:粤B2-20040374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2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