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四川省信鸽通讯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信鸽协会
二、参赛单位:各市、州,驻川铁路信鸽协会(若有的市、州级信鸽协会参赛有困难或不能组织参赛,可由县(市、区)级信鸽协会直接参赛,成绩计算在该市、州级协会排列之中)。
三、参赛资格:
1、个人必须是持省鸽协统一颁发的会员证、棚号牌并向基层协会交纳了当年会员费;参赛鸽佩带一枚中鸽协在川发行的22环或32环,佩带其他足环或双足环者不能参赛。
2、团体会员必须是交纳了当年团体会费的。
四、比赛项目:500公里,700公里,1000公里,1500公里。
五、比赛时间:2009年4月1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止。
六、执行中国信鸽协会规则。
七、获得各市、州级协会,行业协会各个级别的前十名载入四川省2009年成绩册,由省鸽协颁发奖状;获得全省排名各级别前三名,由省鸽协颁发奖杯,四至十名发奖牌;获得市、州各级别前三名,由省鸽协颁发奖杯(同时获省统排前三名和市、州前三名,奖杯就高颁发,不重复发放)。
八、纪律:
1、参赛者作弊:取消个人成绩,通报全省并给予停赛2年的处罚;
2、协会作弊:取消该参赛单位的全部成绩,追究协会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通报全省,提请相关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3、裁判员作弊:根据情节予以通报全省、停止执裁资格,降低裁判员技术等级直至取消裁判员资格等。
九、各市、州,驻川铁路信鸽协会的规程和执裁的正副裁判长、记录长名单,应于2009年3月15日前报省鸽协,过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参加本年度比赛,比赛成绩及上报资料必须齐全、规范,经负责裁判长审核、签字、盖章后连同书面总结应于2009年8月31日前上报省鸽协(通讯赛成绩前10名统一为word文档,及PIG格式文件发送到省鸽协电子邮箱scrpa@126.com)。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四川省信鸽协会。
二○○八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