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规程以及售环结果,制定本补充规程:
一、本赛事共发售A组(100元)足环壹佰叁拾柒套;B组(50元)共发售足环壹佰捌拾玖套。A组织总奖金为13700.00元;B组总奖金为9450.00元。
二、本赛事取发售足环总额的10%为入赏额,即A组取前14位入赏;B组取钱19位入赏。奖金分配如下:
1.A组:冠军:28%,3800元;亚军:15%,2000元;季军7%,1000元;第4至第10各6%,800元;第11至第14名各2%,270元,余额220元列入赛事奖品费用。
2.B组:冠军26%,2400元;亚军13%,1200元;季军8%,750元;第4至第10各5%,500元;第11至第19名各2%,180元。
三、未尽事宜执行市信鸽协会《竞赛实施办法》。
2008.1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