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次赛事设立团体赛。
1、凡购买8羽特比环后可参加团体赛,同时发给两枚预备环,预备环暂只收足环费。
2、购买1个团体赛以上的会员,决赛时在竟翔单上可填写自己指定任意有资格的8羽为一个团体。
3、购买了团体赛,但最后决赛不足8羽(包括预备环)的可以参加团体赛。决赛时超过8羽又不能作为团体参赛的作为单项参赛。
4、以10羽为单位的团体中,决赛之前如果8羽正环中有2个或2个以上的正环鸽丢失,2个预备环鸽自动补入团体参赛,此时预备鸽不再收参赛费。决赛前如果8羽团体正环鸽全在,预备环需须补足参赛费后,可参加奖赛。
六、奖励方案:
1、单项赛按售环总数的10%录取(四舍五入),前6名颁发奖杯,第7-15名颁发奖牌。
2、团体赛录取前10名,前3名颁发奖杯,第4—10名颁发奖牌。
3、奖金安排:
(1)、冠军奖金占20%比例,另外冠军奖金中的20%留存在安乡鸽会,用于下届《深柳杯》的冠名资格费,下届《深柳杯》命名为《XX年深柳(冠军名)杯》,冠军实得奖金的16%,并获得下届深柳杯赛的冠名权,名利双收。
(2)、单项赛名次暂按奖金总额的80%分配。
(3)、团体赛名次暂按奖金总金额的15%分配。
(4)、裁判、奖杯、认证费等暂按5%分配。
七、附则:
1、本次赛事特比环售环截止时间为4月30日,5月10日前各参赛协会将所售足环号及鸽主资料、参赛费交安乡鸽会,安乡鸽会将所有参赛足环号及鸽主资料上网公示,公示后再不能更改,否则成绩无效。
2、本赛事实行“伯马制”。
3、本赛事归巢有效期为两天(自然时间),如有效期内无参赛鸽归巢,则延长时间一天,延长一天内仍无参赛鸽归巢,全部奖金由上笼参赛鸽均分。
4、本赛事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名次鸽均分。
5、团体赛录取办法:
1、在有效期内以归巢羽数多少确定排名先后。
2、在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相同的情况下,以各棚户第一羽归巢鸽成绩决定排名顺序。
6、赛鸽开笼后,各参赛鸽会电脑员要在参赛软件所在电脑上校正时间,各参赛协会赛事软件上经纬度坐标采用同一换算单位。
7、实行裁判异地执裁,所在参赛鸽成绩按分数统一排名。前六名赛鸽由裁判查棚验鸽(距棚80—100米处放飞),核对坐标无误后成绩方能生效。
8、本赛事后实行获奖鸽拍卖制度,拍卖地点在安乡鸽会进行,拍卖收支归安乡鸽会负责,具体拍卖名次鸽多少、拍卖方式等事宜另行商榷后再通知。
9、未尽事宜遵循中鸽协2002年《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由仲裁委员会协商解决。
10、《2016年深柳张光军杯》幼鸽大奖赛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陈正杰
委员:舒兆东 肖劲龙 陈立新 高绪军
潘志伟 高忠望 雷进国 熊云祥
安乡县信鸽协会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