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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南通市信鸽协会成立五十周年“鸽王杯”幼鸽特比环大奖赛规程

2015-12-24 15:13:52 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分享

 

庆祝南通市信鸽协会成立五十周年

“鸽王杯”幼鸽特比环大奖赛规程

主办单位:南通市信鸽协会

承办单位: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信鸽协会、信鸽俱乐部 
赛事监管单位:南通市体育总会 
(一)参赛对象及比赛项目、时间、地点。 
1
、承认本规程的各县(市)、区、俱乐部2016年在册会员。 
2
、司放时间、地点、司放费标准:

项目、级别

集鸽时间

收费标准

司放地

第一关200公里以上(含200公里)

201610月中旬

1800-2100

15/

西线

第二关 300公里以上(含300公里)

201610月下旬

1800-2100

15/

西线

第三关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

201611月上旬

1300-1500

20/

西线

第四关550-600公里

201611月中、下旬1300-1500

25/

信阳罗山

注:比赛如果受天气情况制约,为充分考虑会员利益,本着尊重科学的态度,具体集鸽时间、日期将视天气预报提前3天通过网站及手机短信等通讯方法通知各参赛会员。请多加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3、中心报鸽、验鸽、赛事信息公布地点:南通市起凤街49号,电话:85529200 
(二)参赛办法及规定: 
1
、本届特比环大奖赛参赛费100/枚;由主办单位统一制定专用号段足环和副环。售环4000枚。协办单位集体组织认购;足环不记名、不挂失、可转让,凭有效会员证、足环证领取奖金。 
2
、统一售环时间2016110日至2016120 
3
、赛前训放各自负责。 
4
、报到方式:使用市会二、三代电子扫描系统报到,使用电子扫描报到具有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等特点,但受客观因素制约,可能会发生异常情况,参赛鸽主必须具有承受使用电子扫描报到系统的风险能力,如操作不当、停电、通讯不畅、数据传送缓慢、数据丢失、漏扫以及电子环丢失、损坏等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赛事主办方和承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5
、各关集鸽由南通市信鸽协会裁判委员会和崇川区信鸽协会裁判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6
、“竞翔报名单”一式二份。由于幼鸽发育尚未完全成熟,生理特征不够明显,故会员在填写竞翔单时如将雌、雄、眼沙出现误填的情况,将不影响成绩排定。但羽色、环号、棚号、鸽主等重要资料的填写不得有误或涂改。否则赛绩一律无效,使用三代报到系统的鸽主集鸽前一天必须将参赛鸽的匹配足环数据上传到数据库,否则不予受理集鸽。 
7
、本届比赛的前位名次鸽实行实时查棚验鸽。 
8
、入围赛鸽,实行随时抽查,参赛会员必须服从赛事裁判委员会指令,及时配合查棚验鸽,发现异常则取消该参赛会员所有赛绩。 
9
、参照中鸽协2015版《信鸽竞赛规则》和《南通2016年信鸽竞赛规程》有关条款执行。 
10
2016年特比环规范套法为:正、副足环号码后四位数必须相互一致,主环和副环必须套在同一只脚上,主环在上副环在内,副环的凸边必须在下。凡不按规范佩戴、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一致、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套环鸽脚有异常等,赛绩一律无效。 
11
、本赛事由南通信鸽协会、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2016年赛事组织机构人员负责实施。  

(三)名次录取办法及奖金分配 
本次大奖赛的参赛费全部用于奖金发放。

1、一、二、三关报到时效为见鸽后24小时。第四关报到时效为见鸽后48小时。额满则比赛结束。

2、一、二、三关失格选手鸽均可参加单关比赛排名并享受单关奖金。

3、四关鸽王产生办法:市会报到平台网上自动排名。四关分速相加高者先。如遇名次相同则第四关分速高者为先。

4、前三关分别奖励1100名,冠军1000元、亚军800元、季军500元、4-100名各200元。(三关奖金共65100元)

5、第四关奖励前1-200名(奖金150000元)

冠军         亚军        季军      420      21--200

13000     11500    10000   1500     500

6、鸽王奖励150名(奖金300000元)

   冠军            亚军             季军

33000         26000         20000

       420        21100         101150

         3000       1500          1000

 

7、本届幼鸽大奖赛第四关1-10名发放奖杯,其余名次鸽发放奖状。
8
、四关鸽王110名发放奖杯、1120名发放奖牌、其余名次鸽发放奖状。

9、  在有效时间内各关录取名次未满时(含鸽王奖项),则排定名次鸽按规定发放应得奖金,余下奖金全部由第四关获奖鸽均分。 

10、南通市会授予第四关前10名“年度十佳鸽舍”荣誉称号,授予前100名 “年度百强鸽舍” 荣誉称号, 自2014-2016年连续3年进入特比环大奖赛“年度十佳鸽舍”,市会授予“鸽王鸽舍”荣誉称号。 

11、 获得奖金者,请按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 
(四)、2016年南通市幼鸽特比环第四关设附加赛,奖金分配在售环结束后一周内公布。

1、附加赛设100+100元组、100+200元组、100+500元组、100+1000元组。

2、欢迎各县(市)、区信鸽协会及各俱乐部承办“附加赛”。请有意向承办的单位将相关规程报本届赛事组委会备案。


五、拍卖规定 
1
、本赛事第四关前200名、鸽王150名必须按规定参加2016年度南通获奖鸽拍卖会,会后凭会员证和足环证领取奖金和拍卖款。 
2
、起拍价为获奖鸽所获得的奖金数。 
3
、拍卖金额的85%归鸽主,15%作为主办单位费用。 
4
、流拍赛鸽,鸽主支付起拍价的15%领回。 
六、其他规定 
1
、为了确保赛事的圆满成功,符合赛事规定要求的会员,必须积极踊跃报名参赛。 
2
、报名参赛的会员必须服从赛事裁判委员会的统一指挥,如有违规者,裁判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申报南通市信鸽协会赛事组委会给予禁赛直至开除的处罚。 
3
、对排名有异议的会员,在成绩公布后24小时内可书面向赛事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在收到申诉书的一周内给予裁决。会员胜诉,则退还申诉费,否则不予退还。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4
、为了确保赛事的成功,其他组织不得另搞相似大奖赛,一经发现成绩取消并下年度足环减半发放。 
5
、赛事组织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参赛鸽必须在两名参赛会员代表监视下集鸽入笼。 
6
、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气候突变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举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7
、集鸽时,不得一边进笼一边给上笼鸽进行打水、喂食。 
8
、请认真阅读本规程,一旦购环,即视为承认本规程各项条款。 
9
、本规程中未尽事宜,以另行通知为准。 
10
、本规程解释权归南通市信鸽协会赛事组委会。 

抄报:南通市体育总会

南通市民政局

崇川体育教育局

 


                                                 
南通市信鸽协会

                                                  崇川区信鸽协会 

                                             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发布时间:2015-12-24 15:13:52 打印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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