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信鸽协会2015年秋季“特比环三关”竞赛补充规程
按照春季制定的“2015秋季三关规程”第九条(特比环细则)4项的规定,“特比环购买时协会收取50%购环款,剩余50%必须在260公里鸽会加盖暗章验鸽前交清”的规定,现协会收取特比环的费用只有50%,由于今年病害严重,加之政府秋季禁飞致使比赛推迟一个月等客观原因,导致部分鸽友特比环赛鸽存棚数量较少,放弃特比环比赛,不能按规向协会交纳剩余50%的购环款,为此征求大部分会员的意见,经协会研究在原规程的基础上特制定2015年秋季“特比环三关”竞赛补充规程。
1、即日起收取2015特比环剩余50%的购环款,在260公里鸽会加盖暗章验鸽前不交清的视为该会员放弃比赛,名下特比环全部作废,已经收取的特比环购环款不予退还,充作本次比赛的奖金。
2、特比环奖金分配如下:
(1)特比环三关录取前31名,前三名各发奖杯一座。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4名—10名各2000元、11名—20名各1000元,21名— 31名各500元。
(2)小团体取前三名,各发精美奖杯一座。购环10枚连号为一小团体(两羽及两羽获奖鸽以上有效),冠军1500元,亚军1000元,季军500元 。
(3)大团体取前三名,各发精美奖杯一座。购环30枚(含30枚)以上方有资格,多着不限,以三关特比获奖羽数多着为先,羽数相同以首鸽名次前者为先,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
3、主环和标识副环,一脚一环,佩戴时主环和副环后四位必须一致,佩戴不正确取消特比成绩,输入鸽钟时以主环为输入号码。
4、特比环必须关关上笼,如有一关未上笼一律失去特比资格,第一关、第二、第三关有效报到时间为放飞次日18:00时止,超过该时间为失格,失格鸽不计取特比三关成绩,只记取普赛成绩。特比环三关任意一关放飞次日18:00时无归巢鸽,奖金由当次比赛特比环上笼鸽均分奖金(不含大团体、小团体奖金)。本次“特比环”不设伯马制,第三关有效报道时间内如三关名次未录满,获奖鸽获得奖金,剩余奖金除获奖鸽外由第三关上笼鸽均分(如未产生团体,团体奖金不在均分之列)。
5、特比名次在三关有效报到时间内产生,以三关分速总和累计,高者为先,分数相同以第三关名次前者为先,报到时间以鸽会电脑排序为准。
6、特比环与普赛同时进行,特比环必须参加普赛,特比环参赛鸽应当遵守普赛规程。
7、特比环鸽必须参加260公里训放,加盖暗章上笼,否则取消特比比赛资格。
贺兰县信鸽协会
二0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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