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全国统一纪念环
与全国统一足环具有同等地位的说明
根据《中国信鸽协会信鸽足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关于“本办法所称信鸽足环,是指用于信鸽肓种、比赛、经营等用途的信鸽注册身份标识,具有唯一性。分別为全国统一足环、全国统一纪念环、全国统一特比环等。”之规定,2014年中鸽协为纪念中国信鸽协会成立30周,专门制定的全国统一纪念环与2015年全国统一足环具有相同合法地位。
特此说明
乌鲁木齐市信鸽协会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