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鸽协对《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一事处理情况的说明
2008年9月3日,《成都晚报》刊登《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内容特别提及《草案》第35条规定,禁止在住宅楼阳台、窗台、观景台、外走廊及楼顶搭建鸽舍,并将对违反此项条例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消息见报后,成都市信鸽协会立即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商量对策。当日恰逢市鸽协召集下属20个区(市)县信鸽协会研究08年下半年秋赛工作,借此机会市鸽协与各负责人共同商议解决办法,会上明确了保证矛盾不进一步激化,事态不进一步扩大,据理力争,争取合理解决的主导思想。市鸽协主席辜建明表示,市鸽协将尽全力向有关部门争取合理解决此事,保障成都市信鸽运动的生存空间,维护成都市信鸽协会注册会员的权益,促进成都市信鸽运动的健康发展。在听取各方意见,并收集国内其他城市的处理经验后,市鸽协当日便形成书面报告并反复修改后随即上报市体育局,并与有关部门积极衔接,力争早日妥善解决此事。
在这一过程中,成都市信鸽协会将本着为协会会员服务,对会员负责,促进我市信鸽运动健康有序发展的宗旨,多方听取广大会员意见,并收集相关城市处理经验,积极向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寻求帮助,同时还要接受极个别鸽友对市鸽协无中生有的恶意诬告后相关单位对市鸽协的责问。但请广大会员放心,市鸽协将尽全力积极处理此事,我们一定会履行我们的承诺,保障信鸽运动的生存空间,维护注册会员的权益,促进信鸽运动的健康、有序发展。在此,也请广大会员团结起来,从自身做起,维护各自鸽舍的环境卫生,妥善处理邻里关系,为成都市信鸽运动的开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在市体育局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近日,市鸽协将前往市人大专门商议《草案》中关于信鸽的相关事宜,市鸽协定会尽全力争取此事的妥善解决。 特此说明。
成都市信鸽协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