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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秋季特比环规程(试行)

2014-12-23 10:46:55 江苏省新沂市信鸽协会分享

一:决赛地点:偃师
二:收 费:小特比100元/枚。另在前400号另加200元指定,共300元,指定可兼双方成绩。所有特比足环不赊欠,采用实名制,不得转让,决赛上笼不收费。
三、奖金分配:
  1:特比:300公里1名800元,2名600元,3名400元,4-6名各200元,7-10名各100元,11-40名各60元.
          400公里1名800元,2名600元,3名400元,4-6名各200元,7-10名各100元,11-40名各60元.
          500公里:1名15000元;名10000元;3名7000元 4-10名各4000元;11-20名各1500元;21-50名各800元;51—150名各300元;
     2:300、400,500公里鸽王,1名1000元,2名500元,3名300元;
     3:大团体1名:2000元,2名1500元,3名1000元, 第4-6名各500.00元。
     4:小团体1名500元,2名300元,3名300,4-6名各100.00元
  2:特比指定按售环多少全部设奖(初步设400枚)
  3:会员购环后,视为承认本规程。特比环集鸽时发现不论什么原因造成足环异常或破损,即取消参赛资格。
  4:规程参照中鸽协2002《规则》执行,解释权归属本会。
四:参赛规则:
   1:今年订购的是环中环,副环必须套在正环里面,而副环环帽必须套在下面,套错成绩无效.
   2:报到时间为第一羽归巢后,至第二日晚有效,不设伯马奖。如比赛获奖名次在规定时间内报不足50%时,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包括获奖鸽)均分;获奖名次在规定时间内超过50%,但名次没有报满时,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3:凡购环20枚(含20枚)以上的鸽主有权参加大团体赛。购环10枚以上者有权参加小团体赛;团体赛在有效名次内归巢多者为胜(不得少于2羽),同样羽数时按第一羽先后名次取名次。大小团体不可兼得,特比幼鸽不兼普赛。
  4:特比环幼鸽在300公里、400公里、500公里有效名次内均可参加鸽王评比,鸽王取前三名设奖。
  5:特比按1500枚设奖,到决赛前多售的费用全部设奖,500公里特比前10名,团体前6名,鸽王前3名奖杯一枚.
  6:关天决赛站压笼问题,由决赛日集完鸽后,投币决定(正面为压笼一天,反面不压笼正常比赛)
  7:决赛前五十名举行拍买,前十名起价500元,其他300元。前五十名获奖鸽必须参加拍买,如有获奖会员不参加,协会将取消取名下的全部成绩。协会按百分二十提取相关费用。
  8:本规程解释权属新沂市信鸽协会。
                                               2014年12月24日



   
 

 发布时间:2014-12-23 10:46:55 打印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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