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全国信鸽千公里联赛司放事宜的通知
第八届全国信鸽千公里联赛各参赛单位:
近期安徽省鸽协组织裁判组赴北京大兴考察千公里联赛司放地,得到大兴鸽协的大力支持。考察了几个司放点后,一致认为2013年原司放地附近仍然可以满足比赛要求,且后勤保障也有了较好改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飞地点:
北京大兴(与2013年第七届同地点)
司放地经纬度:116°16′47″、39°40′55″(以监放裁判实测为准)
二、集合地点:如家快捷酒店北京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店(原富驿时尚酒店,见附图)联系电话:010-69209998
三、赛鸽车行车路线:
各省、市赛鸽车走京珠高速和京沪高速进入北京,从南六环往北京大兴方向行驶,在芦城北藏村出口下,直行(芦求路)第二个红绿灯右转前行,到达天富大街9号如家快捷酒店北京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店(原富驿时尚酒店)
四、工作人员路线:
1、北京站下车,乘地铁2号线,换乘地铁4号线到生物医药基地站下。打车(约20元)到天富大街9号如家快捷酒店北京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店(原富驿时尚酒店)
2、北京南站下车,乘地铁4号线到生物医药基地站下。打车(约20元)到天富大街9号如家快捷酒店北京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店(原富驿时尚酒店)
3、首都机场轻轨到东直门,换乘地铁2号线至宣武门站,换乘地铁4号线到生物医药基地站下。打车到天富大街9号如家快捷酒店北京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店(原富驿时尚酒店)
五、司放地联系人:
北京大兴区信鸽协会:王克庆,联系电话:13701392505
附集合地点地图:
第八届全国信鸽千公里联赛竞赛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第八届全国信鸽千公里联赛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安徽省信鸽协会(轮值)
三、参赛单位:上海、浙江、江苏、江西、湖北、湖南、安徽等省、市信鸽协会
四、比赛日期: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
五、比赛项目
(一)混合组:
1、1000公里级(950公里起及以上);
2、900公里级(855公里-950以下公里)。
(二)幼鸽组:
1、1000公里级(950公里起及以上);
2、900公里级(855公里-950以下公里)。
六、司放地:北京市大兴区,司放点经纬度由监放单位——北京市信鸽协会派出裁判员测定为准。
七、报到时间:各参赛省市信鸽协会集鸽时间自定,但参赛鸽赛鸽车务必于2014年11月13日18时前,到达北京大兴区汇集地(具体地址另行告知)报到。
八、参赛条件:
1.参赛鸽主须是沪、苏、浙、皖、赣、湘、鄂等省市信鸽协会2014年注册会员;
2.参赛鸽必须佩戴所属协会的全国信鸽统一足环(含中鸽协纪念环),并持有“足环证”;
3.参赛鸽主必须按本人鸽舍所在地,正确填写信鸽竞翔报名单,份数由各参赛省市信鸽协会确定;
4.严禁私自在参赛鸽身上加盖印章、暗记以及藏匿电话号码等违规现象,凡违规者,则取消其比赛成绩;
5.各省、市的奖励办法及赛鸽参赛费标准,由各参赛省、市信鸽协会确定。
九、比赛办法:
1.执行最新的信鸽竞赛规则、全国信鸽千公里竞赛规程和本《规程》;
2.本届联赛除司放工作(在监放鸽协监督下)由联赛裁判委员会统一指挥实施外,其余集鸽、运输、报到、查棚、成绩上报等环节,以参赛省、市为单位进行组织,并督促下属各地市级信鸽协会,确保竞赛工作的顺利、安全、有效地进行。
联赛成绩的汇总、公布和上报中鸽协,以及奖状的书写等工作,均由承办单位负责;
3.赛鸽归巢有效报到时间:1000公里级,均以各参赛单位首先归巢的赛鸽报到之日开始,五日内为有效报到时间;900公里级,以首先归巢的赛鸽报到之日开始,四日内为有效报到时间。并以省会城市日出日落时间表计算为准。
十、录取名次:
1.混合组:1000公里级录取600名。其中按中鸽协规程录取前300名;联赛竞委会再录取300名。900公里级由联赛竞委会录取前200名。
2.幼鸽组:由联赛竞委会录取1000公里级250名,900公里级前100名。
3.各参赛单位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自定;
4.所报赛绩汇总时,按分速高低排定录取名次。请各参赛单位报1000公里级混合组前600名、幼鸽组前250名,900公里级混合组前200名,幼鸽组前100名(不足视为放弃)。统一采用EXCEL文档格式,统一按足环年份、地区、环号代码的全数,并依性别、羽色、眼色先后顺序录入,在报到时间结束后十日内发至电子邮箱:anxgxh@sina.com;同时将填报的《全国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寄安徽省信鸽协会,(地址:合肥市芜湖路97号体育南村老干处转安徽省信鸽协会,邮政编码:230001,联系电话:13705699059、18010881659,联系人:陈叶林。
十一、奖励办法:
(一)混合组:
1.1000公里级总排名前3名,总排名前300名,由中国信鸽协会分别颁发奖杯和奖状;总排名301-600名,由联赛竞委会颁发奖状。
2.1000公里级各省、市前三名,由中国信鸽协会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
3.900公里级总排名前3名,总排名前200名,由联赛竞委会分别颁发奖杯和奖状。
(二)幼鸽组:
1.1000公里级总排名前3名,总排名前250名,由联赛竞委会分别颁发奖杯和奖状。
2.900公里级总排名前3名,总排名前100名,由联赛竞委会分别颁发奖杯和奖状。
十二、其它:
1.赛事的有关费用,按本届联赛竞赛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2.本届联赛竞赛委员会及裁判委员会等组成人选,待商定后公布。
3.各参赛单位可根据本规程制订相应的竞赛规程。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2014年第八届全国信鸽千公里联赛竞赛委员会。
第八届全国信鸽千公里联赛竞赛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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