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信鸽幼鸽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云南省信鸽协会
二、参赛单位:州、市、县、(区)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14年8月至12月31日止
四、竞赛项目:300公里、400公里、500公里、700公里、1000公里
五、竞赛办法:
1、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本规程。
2、参赛报名以州、市、县、(区)信鸽协会为单位,于2014年8月1日前,按报名单内容详细填写后盖协会印章,传真至云南省信鸽协会。
3、参赛鸽主必须是云南省信鸽协会的会员,参赛鸽必须是当年幼鸽,佩戴一枚全国24代码2014年标准统一足环。佩戴假足环,佩戴当年足环的老鸽及佩戴严重破损和拼凑足环的信鸽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鸽比赛成绩,并严肃处理,后果自负。
4、各级别有效报到期:300至400公里2日,500公里4日,700公里15日,1000公里30日。
5、参赛必须使用GPS测距到户,距离允许±5%,以分速排名。
6、监放单一式二份,一份由司放裁判员带回,另一份由司放地监放协会直接用快递邮寄给云南省信鸽协会。
7、成绩上报须用云南省信鸽协会随《竞赛规程》下发的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信鸽幼鸽赛竞翔成绩报告表(A4),以州、市、县、(区)信鸽协会为单位,且在比赛截止时间内,将本单位的成绩综合排名前10名获奖鸽的查棚验证单、监放单复印件,获奖鸽环标证复印件于2015年2月15日前报省鸽协,日期以邮戳或收到传真日期为准,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获奖鸽的查棚验证单、监放单复印件、获奖鸽环标证复印件,若缺失任何一样则比赛名次无效。
8、各参赛单位在上报参赛鸽比赛成绩报告表时,必须认真填写,严格审核,不要错填,一定要按时上报成绩。
9、各协会在比赛规程或通知中,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仔细地制定比赛规程。必须注明佩戴假足环,佩戴当年足环的老鸽及佩戴严重破损和拼凑足环的信鸽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鸽比赛成绩,并严肃处理,后果自负。
10、各协会必须高度重视比赛的安全问题,办赛协会负责具体组织本协会的管理工作,负责选派裁判员执裁,集鸽、运输及比赛期间本单位 (含所属地区协会)工作人员及参赛鸽的安全保卫及医疗救护等工作,并为工作人员裁判员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各级别综合排名录取前100名,l至10名颁发奖杯,11至30名颁发证书。31至100名在云南《养鸽家》杂志上刊登成绩。
七、各单位组织1000公里比赛,竞赛成绩上报省鸽会,经审核认可后,按本规程规定的有效报到期限,每归巢1羽,由省鸽会奖励800元直接发给办赛协会,组织比赛的单位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云南省信鸽协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99号昆明体育电子设备研究所(简称体电所)3号楼102号
邮编:650041 电话/传真:087l—63193005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省信鸽协会。
云南省信鸽协会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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