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信鸽协会
2014年春季第三届4.5万元特比环
大奖赛章程
一、 举办单位:清镇市信鸽协会。
二、 竞赛地点:南线320公里。
三、 本届特比环控制环号500枚(499001一499500止)。
四、 售环实行实名制、谁购环谁有资格参赛。购环以五枚起售每枚100元。
五、 售环时间:2013年9月3日起售至12 月31日止。售环资料在售环结束之日封存到比赛之日当众提交裁判组查验拆封。
六、 参赛条件:凡承认本章程的会员,自愿购买本届比赛特比环的均可参赛。
七、 奖金分配;
1,单鸽录取前三十名:冠军10000元、亚军6000元、季军3000元、第4~5名各2000元、第6~10名各800元,11-30名各600元。前三名各发奖杯一尊、4~30名各发奖状一张。
2,团体录取3名、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各发奖杯一座。凡购环10枚者均具有团体资格。团体以决赛前30名内录取名次多者为胜. 如名次相同以分速相加高者为胜。
八、 决赛时间:以2014年春季放翔计划同步(5月)视天气决定。
九、 比赛报到规定:
1、 本次比赛报到以安捷电子扫描鸽钟、手持鸽钟、持鸽报到相结合,以电脑自动排名为准。如鸽钟封签、环标缺损成绩无效。鸽钟出现跳格、鸽钟输入电脑失败按持鸽报到处理。参赛鸽带环之脚缺指、和异常成绩无效。
2、本次特比环决赛实行伯马制参赛鸽放出后以冠军鸽报到当日至晚20 时为有效期,如当日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前三名验棚,有争议的获奖鸽验棚。
3、机械鸽钟的信鸽归巢20分钟内必须先打电话向裁判长报到,由裁判长安排报到的时间。
4、 报到地点:清镇市信鸽协会。
十、 本会承诺:本次特比环赛无论售环多少奖金一律全额发放,欢迎我会鸽友及周边信鸽协会的鸽友踊跃参加。
十一、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清镇市信鸽协会。
法人代表:刘润祥13885017662
裁 判 长:窦祖明13985131036
副裁判长:廖 军18985411097
副裁判长:刘道义13885149124
副裁判长:田兆渊 13985166074
清镇市信鸽协会
鸽会电话:2521139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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