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公棚·协会· 俱乐部 ·商城·论坛·鸽问·日记·分类·鸽业·鸽舍·图库·寻鸽·播客·APP·投稿·帮助· 会员区
中信网

上海局火车头信鸽协会江淮片2014年春千公里级联翔规程

2014-3-12 17:25:19 安徽芜湖地区火车头信鸽协会分享

上海局火车头信鸽协会江淮片2014年春千公里级联翔规程

天水千里翔,鸽友连四方
根据中国火车头信鸽总会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上海局火车头信鸽协会实际,经过认真协商研究,特制定《上海局火车头信鸽协会江淮片2014年春千公里级联翔规程》,请各有关鸽会积极发动会员,组队参赛。
一、监赛单位:上海局火车头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亳州火车头信鸽协会
三、参赛单位:
亳州(950.00 km) 宿州(1042.074km)淮北(1021.062 km)
阜阳(951.541km) 芜湖(1232.96km) 定远 (1131.611km)
明光(1197.72km) 滁州 (1201.01km)蚌埠(1090.262km)
四、放飞时间:2014年5月24日,有雾待清、有雨待晴。
五、录取名次:按参赛鸽总数10%;报到期限:7天
六、奖金分配:冠军1000元,亚军500元,季军300元,4-10名各200元。
七、参赛规程
1、严格执行中鸽协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有关规定。
2、凡佩戴中鸽协下发的正式足环鸽都可以参赛。首先:联赛前10名由上海铁路局火车头信鸽协会颁发奖杯各一樽,并颁发各参赛单位前三名奖杯各一樽(各单位参赛鸽,必须50羽以上方可颁奖,不足50羽视为代放)。第二:联赛设最佳赛鸽舍奖,取前3名并颁发最佳赛鸽舍奖牌各一块。以规定时间内归巢羽数多者为先。如归巢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归巢分速高者为先。最少归巢两羽以上方可参加。第三:设最佳鸽会团体奖,联赛取前3名,以鸽会前10名归巢鸽分速相加高者为先,颁发最佳鸽会团体奖奖牌。
3、参赛报名单一式二份,一份各参赛协会留存,另一份随赛鸽验证盖章交陈振华处。地址为亳州市谯城区帝景华庭9栋西单元602室, 手机18963725200。
4、参加联赛协会互派裁判员执裁,宿州张凌洋和亳州陈振华等到蚌埠验鸽盖章入笼;淮北尹海,涡阳周琪等到宿州验鸽盖章入笼;宿州张凌洋和淮北尹海等到亳州验鸽盖章入笼。
5、赛鸽放出7日后,各参赛单位需将表一至表六,及时报送至陈振华处,资料汇总,排名由陈振华负责,手续必须齐全,否则不予参赛。
6、参赛收费:每羽20元,总费用按集鸽总羽数平均分算。
7、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地震、禽流感,包括运输中出现事故等其他意外情况造成比赛无法进行的,参办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上海局火车头信鸽协会2014年度天水联赛竞赛组委会人员名单:
仲裁委员会:芦德玉(主任)、杨小为(淮南)、
周天津(滁州)、陈振华(亳州)
裁 判 组:
裁 判 长:杨小为
副裁判长:周天津、陈振华
裁 判 员:张凌洋(宿州)、尹海(淮北)、周琪(涡阳)
十、集鸽时间: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
集鸽点:蚌埠10:00—12:00(明光、滁州、芜湖、蚌埠、定远)
宿州16:00—18:00(淮北、宿州)
亳州21:00—23:00(亳州、阜阳)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局火车头信鸽协会江淮片联赛委
2014年2月26日

   
 

 发布时间:2014-3-12 17:25:19 打印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 2016年春季芜湖火车头信鸽协会500公里精英赛成绩 (2016-6-13 15:45:11)
  • 芜湖火车头信鸽协会颍上站延期通知 (2015-4-17 8:03:15)
  • 芜湖火车头信鸽协会长丰站成绩(临时) (2015-4-10 18:07:52)
  • 芜湖火车头信鸽协会长丰放出通知 (2015-4-8 6:52:24)
  • 和县站开笼通知 (2015-3-24 6:55:13)
  • 芜湖火车头信鸽协会2015年春季竟翔通知 (2015-3-11 11:45:46)
  • 贺新年 (2015-2-18 8:34:51)
  • 热烈祝贺韩昌锋同志获公棚4名 (2014-12-24 21:38:55)
  • 热烈祝贺孙健同志获公棚15名 (2014-12-24 21:37:48)
  • 通知 (2014-12-16 7:52:04)
  • 手机中信网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本信息由各协会自行发布,随文评论的开关及管理归各协会自行管理。
    发表评论
    用 户:   *   匿名:
    验证码:     点击更换验证码 ( * 填入数字时注意用半角格式,验证码出错帮助)
    内 容:   *


    发表评论须知:
    1、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2、网友应自觉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
    3、网友应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4、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信息内容;对于严重违反发表评论须知的网友,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屏蔽其帐号;
    5、网站对发表评论须知保留变更及最终解释权;
    6、发表评论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

    回页顶
    首 页  │  推广方式  │  客服中心  │  加盟中心  │  意见建议  │  网站导航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0-2024 www.ChinaXing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深圳 电话:0755-28156678、28156809 传真:0755-28156678
    我要投稿 建议反馈及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编号:粤B2-20040374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2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