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金牛杯”特比环售环
规 程
一、主办单位:建水县信鸽协会(本次特比环竞赛由牛辉先生提供赞助)
二、决赛地点:西线--永德(360±5%公里)
三、决赛时间:与2014年秋季放翔计划同步。
四、售环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每人限登记2次。
地点:建水县信鸽协会 联系人:陈中利 电话:15887735590。
五、售环办法:
实行正副环,即:参赛鸽需佩戴正环(全国统一足环)和副环(铝环)各1枚,登记时正环鸽友自带,铝环每枚1元,同时交参赛费每羽50元,分大组20奖3,小组10奖1和零售环。
六、录取名次、奖励办法及奖金分配:
1、录取名次:特比环决赛录取前200名, 四关鸽王赛和团体赛录取前10名。
2、奖励办法:本次特比环均可参加四关鸽王赛(按四关分速综合排名),购大组20奖3可参加团体赛评比(不包括小组、零售环),以决赛前200名进奖鸽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名次先者为胜。决赛实行伯马制,即:决赛当天无鸽归巢,由上笼鸽均分全部奖金,决赛录取名次在有效期内未报满时,由进奖鸽均分剩余奖金。团体赛前10名、四关鸽王赛前10名所需奖金,从本次售环款中提出,特比环赛、四关鸽王赛和团体赛的前10发奖杯。
3、奖金分配:待售环结束后按实际售环总金额进行分配具体分配金额另行公布。
七、拍卖:
1、参加特比环赛的前100名和四关鸽王赛前10名必须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的将取消比赛名次及奖金,取消的名次不再续延,被取消的奖金将纳入鸽会收入。
2、拍卖所得80%归鸽主、20%归鸽会。拍卖时间另定。
八、比赛规则及参赛要求:
1、严格执行中鸽协最新竞赛规则,集鸽、司放、报到、验鸽、查棚环节均派裁判执裁。
2、参赛鸽须佩戴2014年正式足环和铝环各一枚,正环和副环必须按购环登记时环号正确佩戴,凡未按规定佩戴的均取消比赛成绩。
3、特比环执行实名制购买,一经售出拒不退换,严禁转卖、赠送和变更GPS经纬度。转卖、赠送和变更鸽棚GPS经纬度,成绩视为无效。比赛名次鸽将核对原始竞翔单和购买指定环清单等,如与购买鸽主不相符、变更鸽棚GPS经纬度等将取消获奖名次,后名次鸽顺延向前排名。
4、特比环集鸽时正环、铝环必须完好无损,因各种原因造成足环异常、破损或号码戴错等情况,均取消其参赛资格。禁止脚踝骨出现肿大、脚面肤色异常、缺少任一脚趾的赛鸽不得参赛。
5、参赛鸽主不得在参赛鸽身上盖有任何标记和佩带私环或假足环,违者将取消比赛成绩。未交纳会费的会员赛鸽比赛成绩无效。
6、报到使用科汇电子扫描鸽钟或爱羽手打钟。因鸽钟属于电子产品,参赛鸽主必须具有承受使用鸽钟出现任何问题的风险,如停电、通讯不畅、数据传送缓慢、数据丢失、漏扫以及电子环丢失、损坏等导致参赛无法记录成绩或取消成绩的,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使用扫描鸽钟的会员,在确认数据已经上传的前提下,不需要再持第一羽归巢鸽报到。
7、前3名必须验鸽,其它根据比赛情况,鸽会当天可派裁判员入户监督、抽查验棚、验鸽,参赛鸽友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否则取消本场比赛成绩。
8、参加特比环决赛的归巢鸽当天晚上19:30—20:30必须全部持鸽到鸽会指定地点验证登记。
9、参赛鸽运输途中,如遇各种交通事故、车祸、失火等意外情况或不可抗拒因素:如通讯故障、政府禁令(包括各种疫情发生期间、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政府禁飞令),所造成的赛鸽伤亡, 根据体育比赛的原则,比赛自动取消。未归巢鸽视为正常淘汰,本协会不负赔偿责任。
10、赛季期间如遇到恶劣天气或不可抗拒因素,鸽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比赛站次的集鸽时间作出相应调整。各位会员在比赛期间应随时关注鸽会公布的信息,以免会员们不能正常参赛。
11、参赛者应妥善保管好归巢鸽,查棚前死亡、丢失、羽毛严重损坏及疾病原因丧失飞翔能力的鸽子,其比赛成绩无效。
12、凡属我会会员,承认本比赛规程,服从鸽会管理、安排、遵守会员守则,均可购环参赛。注:2014年会员会费交费及2015年足环订购起止时间于2014年1月1日起至2月15日止;交费、订环地点:建水县信鸽协会 联系人:谢承伯
本规程的有关事宜解释权属建水县信鸽协会,未尽事宜由常委会研究决定。
建水县信鸽协会
201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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