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06年信鸽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青岛市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青岛市信鸽协会竞赛组织委员会
竞赛组织委员会主任: 赵刚
竞赛组织委员会副主任:李胜利 冯志毅 王金华
石 山 陈新国 殷光杰
王 模 王熙仁 于雪刚
仲裁委员会: 李胜利 殷光杰 王金华 王熙仁 于红军
宣传委员会:王伟克
裁判委员会:
总裁判长: 殷光杰
副总裁判长: 王 模 于雪刚 成 涛
集鸽裁判长: 赵 兵
司放裁判长: 尚志惠
报到裁判长: 王 模
监放裁判长: 于雪刚
三、竞赛项目:
(一)春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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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司放空距 |
竞赛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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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通讯赛500KM |
普赛、大奖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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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家通讯赛700KM |
普赛、大奖赛 |
|
3 |
国家通讯赛1000KM |
普赛、大奖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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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家赛600KM |
普赛、大奖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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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家通讯赛1500KM |
普赛 |
(二) 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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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司放空距 |
竞赛性质 |
|
1 |
500KM |
成幼鸽混合大奖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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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00KM |
幼鸽特比环、特别环大奖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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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00KM |
国家幼鸽联赛 |
四、参赛规则
1、竞赛必须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竞赛规则及裁判法,执行省鸽协、本鸽协2006年竞赛规程。
2、竞赛鸽必须是本会会员饲养并佩带由本会发放的国家统一足环一枚。
3、通讯赛竞赛报名单复写一式二份,大奖赛报名单填写一份,国家赛报名单复写一式三份,竞赛报名单经纬度数据均由会员自己填写,不得涂改。
4、竞赛实际空距允许比赛项规定的距离少5%。竞赛空距如不足,将退回参赛费。
5、严禁病鸽入笼参赛,会员有责任自我监控,如集鸽时发现病鸽,由协会统一处理并对鸽主给予批评。
6、各级别竞赛前10名须经审核验棚后,成绩方予确认。
7、各项大奖赛成绩公布后的下一个双休日兑现奖金,春季奖金必须在06年7月31日前领取完毕,秋季奖金必须在06年12月18日前领取完毕,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获奖会员必须持会员证、足环证到协会领取奖金。
8、参赛会员若对协会公布的比赛成绩持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七日内提出正式书面更改申请,由协会仲裁委员会审核裁决。
9、禁止会员在参赛时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
10、凡违反以上规则者,所获成绩一律无效。
五、报到办法
(一)报到操作方法
以拨打168声讯台自动记录实际时间为准计算分速排名,当赛鸽归巢时请拨打16888778,依据提示音按顺序输入5位暗码号、4位棚号、2位年份、6位足环号共17位数字,假如你的赛鸽连续归巢,可实施连续报到,当第一羽赛鸽数据确认后,可按1键续报下一羽赛鸽,其它依此类推拨报。凡不按顺序或数据有误,成绩不予录取。
(二)注意事项
1、用168信息台报到,每位会员必须在2006年入会时注册登记一部电话号码,做为报到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小灵通、移动手机任选一部),报到时,棚号与你注册登记的电话号码不符时,成绩不予录取(若需更换报到电话号码,请集鸽前到鸽会办理登记)。
2、报到前(放鸽当日10点前)允许试拨电话演练操作方法,试拨暗码号定为11111五个数字,不按试拨暗码试拨,有意干扰正常报到,视为作弊嫌疑,经查实,上榜提出批评,或取消该次比赛的成绩,情节和态度恶劣者,停赛一年。
3、竞赛使用五位数刮开式不干胶纸,刮开后的五位数为报到暗码号。
4、集鸽前请自行将足环表面污渍擦拭干净,集鸽时注意自己的参赛鸽不干胶纸是否贴牢,避免出现不干胶纸脱落现象。
5、报到时请谨慎操作,每一羽赛鸽归巢时只限拨打一次报到电话,若多次拨报排名系统将以最末一次数据时间录取成绩。
6、500KM、600KM、700KM、秋季特比环、特别环、成幼鸽混合大奖赛、国家幼鸽联赛自放鸽日起,当日报到有效。
7、1000KM自放鸽日起3日内报到有效。
8、1500KM自放鸽日起15日内报到有效。
六、查棚
1、各竞赛项目前10名的赛鸽必须到鸽会验鸽。尤其是处于报到前位的参赛鸽主,都必须做好等候通知验鸽的准备。
2、上门查棚。如裁判员找不到鸽主,或出现拒绝上门查棚验鸽、赛鸽翅膀折断、羽毛严重损坏等引起赛鸽丧失飞翔能力等情况,取消比赛成绩。
3、查棚复核的坐标与原登记坐标数据误差较大时(超过50米),按复核后的坐标数据计算成绩。
七、成绩公布
待前10名验鸽、查棚复核确认后,通过本协会网站和成绩公布栏公布成绩。
八、奖励办法
(一)春季
1、500Km大奖赛(总奖金3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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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奖金(元) |
|
第1名 |
10000 |
|
第2名 |
5000 |
|
第3名 |
2000 |
|
第4至6名 |
800 |
|
第7至10名 |
500 |
|
第11至30名 |
300 |
|
第31至60名 |
100 |
|
第61至100名 |
50 |
2、700km大奖赛(总奖金26200元)
|
名次 |
奖金(元) |
|
第1名 |
10000 |
|
第2名 |
5000 |
|
第3名 |
2000 |
|
第4至6名 |
500 |
|
第7至10名 |
300 |
|
第11至50名 |
100 |
|
第51至100名 |
50 |
3、1000km大奖赛(总奖金3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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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奖金(元) |
|
第1名 |
10000 |
|
第2名 |
5000 |
|
第3名 |
2000 |
|
第4至6名 |
1000 |
|
第7至10名 |
500 |
|
第11至30名 |
200 |
|
第31至60名 |
100 |
|
第61至100名 |
50 |
4、国家赛600km大奖赛(总奖金1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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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奖金(元) |
|
第1名 |
5000 |
|
第2名 |
2000 |
|
第3名 |
1000 |
|
第4至6名 |
500 |
|
第7至10名 |
300 |
|
第11至50名 |
100 |
|
第51至100名 |
50 |
(二)秋季
1、500Km成幼鸽混合大奖赛(总奖金39700元)
|
名次 |
奖金(元) |
|
第1名 |
10000 |
|
第2名 |
3000 |
|
第3名 |
2000 |
|
第4至6名 |
1000 |
|
第7至10名 |
800 |
|
第11至30名 |
300 |
|
第31至60名 |
200 |
|
第61至100名 |
100 |
|
第101名至150名 |
50 |
2、500Km幼鸽特比环大奖赛(总奖金93000元)
|
名次 |
奖金(元) |
|
第1名 |
20000 |
|
第2名 |
10000 |
|
第3名 |
5000 |
|
第4至6名 |
2000 |
|
第7至10名 |
1000 |
|
第11至30名 |
600 |
|
第31至100名 |
300 |
|
第101至150名 |
200 |
|
第151名至200名 |
100 |
3、特别环大奖赛(总奖金66000元)
|
名次 |
奖金(元) |
|
第1名 |
12000 |
|
第2名 |
6000 |
|
第3名 |
3000 |
|
第4至10名 |
2000 |
|
第11至20名 |
1500 |
|
第21至40名 |
800 |
(三)500KM、600KM、700KM国家幼鸽联赛均按参赛总羽数的5%录取优胜名次,1000KM按参赛总羽数的10%录取优胜名次,1500KM按报到日期录取名次。各项综合前10名和各项大奖赛前10名发奖杯,其余有效名次发奖状。
(四)500KM、600KM、700KM秋季特比环、特别环、成幼鸽混合大奖赛均以当日报到有效,其它大奖赛在有效期内报到有效,如当日或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则由已录取的名次鸽均分剩余奖金,产生"伯马",席卷全部奖金,以上比赛若在有效报到期内未见鸽,则按此项比赛的上笼羽数均分奖金。
(五)2006年秋季幼鸽特别环含06年秋季幼鸽特比环奖项,每枚足环200元,足环总数为400枚,售完为止(每人最多限购50枚)。
(六)2006年秋季幼鸽特比环30元,每位会员须购5枚,多购不限。
九、竞赛日程及收费标准
(一)春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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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放地点 |
司放空距 |
集鸽开票时间 |
司放时间 |
竞赛性质 |
收费标准(元) |
|
普赛 |
大奖赛 |
|
安徽亳州 |
500KM |
4月15日08时-11时 |
4月16日 |
普赛、大奖赛 |
5 |
20 |
|
河南确山 |
700Km |
4月21日08时-11时 |
4月23日 |
普赛、大奖赛 |
5 |
20 |
|
湖北十堰 |
1000KM |
5月04日08时-11时 |
5月06日 |
普赛、大奖赛 |
10 |
20 |
|
国家赛 |
630Km |
5月18日16时-18时 |
5月20日 |
普赛、大奖赛 |
15 |
20 |
|
四川成都 |
1500 Km |
6月13日10时-12时 |
6月15日 |
普赛 |
20 |
0 |
(二)秋季
|
司放地点 |
司放空距 |
集鸽开票时间 |
司放时间 |
竞赛性质 |
收费标准(元) |
|
待定 |
500KM |
10月14日08时-11时 |
10月15日 |
成幼鸽混合大奖赛 |
20 |
|
待定 |
500Km |
10月21日08时-11时 |
10月22日 |
幼鸽特比环、特别环大奖赛 |
5 |
|
待定 |
500KM |
10月28日08时-11时 |
10月29日 |
国家幼鸽联赛 |
15 |
敬请会员遵守集鸽时间,过时不候。
十、欢迎会员积极参加集鸽、司放、报到、监督,在竞赛前三天将监督人员名单报协会由协会审定。
十一、特比环、特别环,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城阳、崂山六区的本会会员均可购买(特比环、特别环06年元月1日售环)。
十二、2006年度总奖金为650,900元。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青岛市信鸽协会竞赛组织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