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文件
连鸽字(2013)3号
关于罢免吴玉前市鸽协主席职务的决议
吴玉前同志自当选市信鸽运动协会主席以来,为达个人目的和局部利益,不断制造矛盾,公开发表不负责任言论,为协会健康发展设置人为障碍,严重干扰了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破坏了协会团结和谐、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伤害了广大信鸽爱好者的感情。且一年来不关心协会的各项工作,不组织、不参加协会举办的所有赛事,没有主动参加过一次协会活动。经协会主管部门和常务理事会多次批评帮助,但该同志仍一意孤行,已完全丧失了作为市信鸽运动协会主席的基本要求和条件。应部分团体会员单位和广大鸽友的强烈要求,市信鸽运动协会于2013年元月29日下午4时在协会秘书处召开理事会,一致同意罢免吴玉前同志市信鸽运动协会理事、常务理事、主席职务的提案,并一致推选陆剑兵同志为市信鸽运动协会主席。
理事会应到8人,实到6人,根据《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章程》之规定,会议合法、议题合法、结果合法。
此决议。
市信鸽运动协会
2013年元月30日
发:各团体会员单位
报:江苏省信鸽协会,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