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文件
连鸽字(2013)1号
关于暂停新浦区信鸽协会市团体会员资格的决定
各团体会员单位:
2013年1月10日,市信鸽协会常务理事会召开会议,对新浦区信鸽协会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经了解该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及新浦区民政局确认该协会拒不按章程进行必要的年审和定期换届,违反了本会章程关于会员入会的规定。且擅自违规跨区域进行信鸽活动,严重扰乱了连云港市的信鸽运动秩序,妨碍了我市信鸽运动健康发展,经本会多次劝解、警告无效,已丧失了作为本会团体会员的基本条件。经本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和会商该会业务主管单位新浦区文化体育旅游局,从即日起暂停新浦区信鸽协会市团体会员资格。
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
2013年1月10日
主题词:暂停 新浦区信鸽协会 团体会员资格 决定
抄送:新浦区民政局、新浦区文体旅局、新浦区体育总会、新浦区信鸽协会。
市信鸽运动协会秘书处 2013年1月10日印发 (共印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