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市鸽会网站发布通告,称我会在网上公布的“2013年秋季特比环大奖赛规程,所提及面向全市售环一事,未经本会批准,且违反了协会章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超越了该协会的活动区域,已经构成严重违规。” 并称“此事已引起市体育总会的高度重视”。还称“其保留进一步采取措施”。
对市鸽会上述通告,广大会员义愤填膺,纷纷责问:
1、这则通告是个人意思表示,还是市鸽会集体意思?如果是某个人意思,那么是谁赋予他这样的权利?如果是市鸽会集体意思,那么市鸽会理事会研究了吗?
2、市鸽会与县区鸽会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吗?如果不存在,那么市鸽会有什么权利对县区鸽会“进一步采取措施”?
3、市鸽会时下的当权派独揽大权,今天在这地区设立所谓的直属分会,明天在那地区设立所谓的直属分会,这些行为是否超越了其应有的职责范围?是否超越了市鸽会活动区域?是否已经构成严重违规?这一桩桩、一件件,市体育总会是否引起高度重视?
针对市鸽会网站发布的所谓“通告”,我会深表遗憾。为此,我们将带着广大会员的责问,收集相关材料后,向有关部门反映,请求对上届及本届市鸽会及相关人员核查经济问题,同时启动问责等相关程序。
新浦区信鸽协会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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