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信鸽协会、会员守则
会员入会自愿,既加入协会就必须遵守协会会员守则,现规定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爱信鸽竞翔运动、热爱社会公益活 动 服从协会领导积极参加协会所组织的各项公益竞翔活动。
2:遵守协会章程及比赛规程,严于律己,团结鸽友,公平竞赛,不弄虚作假,不寻衅滋事。
3:按规定积极交纳会费,认真钻研业务,科学训、养赛鸽,提高竞翔水平、提高自身素质,团结友爱,互相学习,尊重裁判,尊重他人、尊重领导、服从组织,不酗酒闹事,反对自由主义,不搬弄是非。
4:维护协会的绝对权威性,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竞翔秩序。
协会对不遵守协会会员守则者、将给予除名处理:
1:不服从协会管理、不服从领导的。
2:集鸽、比赛、报到现场闹事的。
3:对协会领导、裁判员或工作人员不尊重、有过激行为的。
4:在会内拉帮结伙,搬弄是非的。
5:背地里对协会造谣、诋毁或对协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乌兰浩特市信鸽协会
201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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