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信鸽竞翔协会章程(规章制度) 为了鸽会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为了各项赛事有序的开展,经恩施州信鸽竞翔协会研究,特制定“恩施州信鸽竞翔协会章程”,望广大会员自觉遵守,维护协会形象、维护自身形象。 一、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严禁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 2、坚持文明养鸽、科学训赛,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一切活动,增进友谊,加强团结,提高信鸽竞翔水平; 3、按规定交纳会费,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凡一年以上(含一年)不交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4、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5、网站留言应文明,严禁侮辱、诽谤、谩骂他人; 二、处罚: 1、违反章程第1条,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处停赛1-2年; 2、违反章程第4条、追回挪用资产并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处开除会籍或处停赛1-2年; 3、违反章程第5条、将删除留言并处警告; 本章程自协会会员大会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本章程同时抄报州文体局
恩施州信鸽竞翔协会
2012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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