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鸽协字[2012]1号 签发人:陈晓明
关于举办2012年全省信鸽 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总会、信鸽协会: 为提高我省信鸽裁判员的整体素质,完善裁判队伍的注册工作。建立健全竞赛组织网络,进一步提高我省举办竞赛活动的执裁水平,经研究,定于2012年6月15日在长春市举办信鸽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培训人员的资格 1、原国家一级裁判员必须参加,考试合格者予以注册。 2、各市州信鸽协会按《信鸽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实施办法》要求推荐申报。 3、具有三年以上二级裁判员经历,经考试合格者,晋升国家一级裁判员。 二、 培训工作安排 1、学习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2、学习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3、理论考试。 4、同时成立吉林省信鸽协会裁判委员会 三、 经费 1、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自理。 2、原国家一级裁判员培训费100元。申报晋升国家一级信鸽裁判人员每人培训费、资料费300元。 四、 报名、报到 1、报名: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到省体育总会业务三部。 2、报到:参加培训人员于3月日8:00时前长春市报到。地点:吉林省体育总会三部长春市人民大街1571号。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431-82707605 0431-13843080744 联 系 人:姚中华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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