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信鸽协会2007年秋季竞翔规程
按照2002年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竞翔规程。
(一)参赛资格和要求
1、参赛者必须是市信鸽协会会员,并交纳本年度会费者。
2、参赛会员证地址与鸽棚地址一致,否则成绩无效。
3、参赛者必须使用GPS测距。
4、参赛鸽必须佩带全国统一足环,足环完好。
5、参赛者必须认真填写竞翔单,字迹清楚,涂改及填误取消成绩,责任自负。
6、参赛者必须使用市协会规定的鸽钟,胶条必须放在塑料豆孔洞内口朝下,按顺序打钟,不能有空孔、隔孔打钟按持鸽报到,凡鸽钟停走、停电、无法输入电脑,责任自负。
7、参赛者必须遵守集鸽时间,尊重裁判员和工作人员,服从指挥,支持配合鸽会工作以确保放飞车按时启发。
(二)报到办法和要求
1、使用市鸽协规定的鸽钟,赛鸽归巢五分钟内报打鸽会指定电话,呼报内容包括姓名、足环号、胶条密码。
2、手动鸽种报到有效时间,市内60分钟、市外120分钟(以鸽钟内第一羽时间为准)。超时无效。
(三)、集鸽报到地点在市鸽会。
(四)其它事项:
1、放飞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而造成损失,鸽会不负责赔偿。
2、如受天气影响是否集鸽,请参赛者于集鸽时间前一小时查询鸽会指定咨询电话。
3、领奖须持会员证,代领需持鸽主会员证。发奖时间,比赛完成三周后发奖。
4、如作弊一经发现按中鸽协规定处理。
5、9月15日做电子环。未测距及未参加春季比赛的会员请到鸽会测定(核准)GPS数据。
(五)组织机构:
1、总裁判长: 王柏刚
2、集鸽裁判长:李朝明
4、司放裁判长:贾志刚
5、报到裁判长:秦志
朝阳市信鸽协会
2007年9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