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轮台县文体局 二、承 办 人:黄 国 树 三、监赛单位:轮台县信鸽协会 四、训 放: (1)距 离:50公里(塔河),时 间:9月8日-9月15日,集鸽地点:迎宾路周广军《名烟名酒店》门前,收费:每羽0.5元; (2)距 离:100公里(肖塘),时 间:9月22日-9月29日,集鸽地点:迎宾路周广军《名烟名酒店》门前,收费:每羽1.00元; (3)距 离:200公里(沙运23井),时 间:10月2日,集鸽地点:迎宾路周广军《名烟名酒店》门前,收费:每羽2.00元。 五、比 赛: 总奖金:3000元 (1)距 离:300公里(塔中),开笼时间:10月6日(北京时间09:00开笼); (2)集鸽地点:迎宾路周光军《名烟名酒》店门前,时间:10月5日晚(北京时间20:00-23:00缴鸽); (3)报到时间:报到有效期为10月6日,早09:00-下午21:00前打钟有效。持鸽钟 者以本人鸽钟录入第一羽归巢鸽时间的一小时内报到有效,持鸽报到者以持鸽到报到处时间计时有效; (4)司放人员:李德元(组长)杨强 陈勇 王少毅 六、参赛费用:特比环赛鸽免费,普赛鸽每羽10元,特比环赛鸽参加普赛每羽缴10元,普赛鸽不允许参加特比环比赛,普赛奖金从集鸽费中提取。 七、录取名额及奖励办法: (1)特比赛录取前10名; (2)冠军:1500元 亚军:700元 季军:400元 殿军:100元,并各奖励奖杯一尊; 5—10名:各奖50元 。 (3)普赛录取前10名;冠军:200元 亚军:150元 季军:100元,殿军:50元。 八、裁 判 组:田淑军(组长)成员:周朝阳 王 勇 幺俊峰 九、仲 裁 委:秦建明(主任)成员:周广军 刘 坤 邵延斌 十、参赛鸽特比环号: 周朝阳 165511-165520 165587-165590 杨 强 165591-165600 邵延斌 165571-165580 田淑军 165534-165538 刘 坤 165581-165586 165521-165530 165541-165550 耿 红 165501-165504 李德元 165505-165510 陈 勇 165531-165533 周广军 165551-165560 165465 165466 藏国德 165431-165440 本次参赛特比环号段为165600-165501 165401-165500 总计:200 枚。所剩号码全属黄国树所有。 十一、参赛要求及规定: (1)凡属轮台县信鸽协会会员均可参加比赛; (2)报到定时器采用电子鸽钟。参赛者鸽棚坐标(GPS),并适时在网上公布,供鸽友互相监督; (3)严格执行中鸽协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邀请鸽协委派裁判和非会员的电脑人员,负责监督比赛和操作电脑全过程; (4)比赛用章由县鸽协提供,用后即刻销毁; (5)比赛从集鸽、报到、验钟、竞翔单、随车、计算机、监放、上笼各个环节都可由鸽友代表监督。本次赛事承办人因资金拮据,司放人员将得到每人30元的补助; (6)任何鸽友不得拒绝任何形式、任何时间的查验棚工作,否则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成绩。验棚时间:赛鸽归巢后2天内进行,具体时间由裁判组指定; (7)大赛设仲裁委员会,对本赛事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实施仲裁; (8)严格执行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司放地遇雨待停,有雾待清,若遇恶劣天气,集鸽及比赛日期顺延(承办人电话通知); (9)赛事承办人须将奖金3000元在赛前半个月缴至县信鸽协会保存; (10)本次赛事实行伯马制,有效期内不见归巢鸽,承办人将收回全部奖金; (11)赛事全程放飞车由黄国树提供,并对赛事事宜负责解释; (12)本次赛事电脑、办公场地由周广军无偿支助; (13)欢迎广大鸽友对本赛事的公正性进行监督、举报,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但不得诬陷他人,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4)对比赛作弊者一经发现,追回奖金、奖杯,通报县文体局、县信鸽协会,并在媒体上发布拒绝其今后参加本协会赛事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