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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信鸽协会2013年春季特比环赛规程

2012-3-1 9:44:59 贵州省兴义地区信鸽协会分享

 

黔西南州信鸽协会2013年春季特比环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黔西南州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各市、县、开发区信鸽协会。

三、决赛时间及地点。

1、决赛时间:见协会2013年竞赛计划安排表。

2、司放地点广西田东、空距300公里(2013年春季)。

四、参赛条件及办法。

1、 凡承认本竞赛规程并于2012和2013年注册的黔西南州信鸽协会会员均可参加。

2、 本次特比环号码以第一位购环者签字第一枚号码为起环号,2013年春季800--1000枚定额按顺序发放。报名费为每枚足环人民币50元整(足环费另付)。

3、 2012年3月1日起开始出售2013年春季田东站特比环直至1000枚足环售完为止。2012年10月31日报名截止,报名截止第二天公布起止环号码,奖金分配情况和团体奖资格人员名单待赛事来临前公布,报名手续履行后,一律不得更改、退回。(联系人:肖祖洪,电话:13885919222)。

4、决赛鸽主必须实名填写竟翔单一式二份,决赛鸽计时用密码条软环由协会裁判统一张帖,鸽主需自行将参赛鸽足环表面擦拭干净,否责后果自负。

五、报到、验鸽办法。

1、 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

2、 本次比赛见鸽当天为报到有效时间(以日落时间计算)。录取名次从第一名报到后有效时间内额满为止。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设团体多羽奖(必须购满10枚以上含10枚)名次录取前六名,按获奖鸽两羽以上者进行排名,获奖鸽羽数多者列前,羽数相同者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列前者为优胜。奖励办法,从总奖金额中提出15%进行奖励。第一名:总奖金额40%;第二名:总奖金额25%;第三名:总金额15%;第四至六名20%;若名次录取不足,剩余奖金由获团体奖鸽主均分。若无人获团体奖,奖金归入单项奖。

2、 单项奖:从总奖金中提取团体奖后按剩余总奖金额百分比进行奖励(高名次进奖鸽必须查棚、验钟)。录取名次40名,第一名:25%;第二名:13%;第三名:6%;第四至十名:22%;第十一至二十名:13%;第二十至四十名:21%。 如果在报到有效时间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3、 个人偶然收入所得税由获奖鸽主自行负责。

4、 奖金领取时间: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凭足环证领取奖金,无足环证和逾期未领取的奖金归黔西南州信鸽协会,加在来年同等赛事的总奖金中。

七、本次比赛,凡遇到政府行为、禽流感、恶劣天气、车祸造成信鸽死亡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比赛不能正常举行,鸽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举办单位不予赔偿。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黔西南州信鸽协会。

 

 

 

 

                                                       黔西南州信鸽协会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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