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通市“焕成杯”幼鸽特比环赛规程
主办单位:南通市信鸽协会
协办单位:崇川区信鸽协会
为了纪念南通市鸽界老前辈、协会创始人之一——童焕成老先生100周年诞辰 ,弘扬鸽坛前辈勤奋、务实、奉献,热爱信鸽事业的精神,活跃南通信鸽活动,特举办“焕成杯”特比环赛。 一、 司放距离和地点: 司放550公里(西北线),空距低于500公里的会员谢绝参赛,如有参赛成 绩不计。 二、 训放安排:随同市信鸽协会训放工作一起进行 三、 决赛集鸽时间:2012年11月30日19时~21时(与“华雷杯”同车同 放) 地 点:市鸽协棉麻公司集鸽点(市一号桥南 向东) 司放费:15元/羽 四、 参赛条件及规定: 1、参赛鸽主必须是2012年南通 (县、市、区)信鸽协会注册会员。 2、报名售环时间:2011年12月31日—2012年2月底 (市信鸽协会内) 3、参赛费标准:每羽参赛鸽人民币50元;售环2500枚。 市会、崇川在册会员凭会员证购买四枚以上(含4枚)赠送一枚(双重会员不重复享受)。
4、本次大赛足环如售满或±10%,录取名次和奖金分配按下列方案实施,如实际销售数±10%以上,则录取名次和奖金分配在该方案基础上进行调整。在售环截止一周后公布实际售环数及依此确定的录取名次和奖金分配方案。 5、 参赛鸽必须使用中鸽协发售的南通鸽协2012年专用特比环,不准私自 在参赛鸽身上盖有暗章或藏匿电话号码等。赛鸽脚伤、脚趾缺损等不得参赛。 违者取消比赛成绩。 6、 参赛鸽主必须按鸽舍所在地认真、详细、准确地填写竞翔单,一式两份。 参赛鸽主名称必须同市会注册一致。 7、 因各种原因,鸽舍搬迁后,必须及时报请鸽协重新测定鸽舍经纬度。 鸽舍地址变更后,未经信鸽协会重新测定鸽舍经纬度者,不得参赛。 8、本届比赛的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行动,不准擅自泄露司放 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通。 9、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 网络中断、气候突变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况 改期或取消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举办单位不承担经济责任。 10、凡在本年度因违反竞赛规则、规程而受市或区、县信鸽协会处罚的会员, 一律不准参加本届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举办单位不承担经济责任。 11、市特比环比赛的集鸽日期,如遇雨雾天气等特殊情况,延后择期集鸽,并及时发布新的集鸽时间。参赛鸽主必须无条件服从。市会设大赛咨询服务发言人,除该发言人外,其他人不予答复比赛事宜咨询。 五、报到、验鸽办法 1、 本赛项报到办法采用实时报到器和鸽钟两种。使用实时报到器和鸽钟时 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2、归巢鸽的前6名实行及时查棚,其余归巢鸽适时查棚,查棚时必须由鸽主和查棚裁判员把赛鸽带离鸽舍100米以外司放,归巢后方可认赛绩。 3、其他事项和规定参照“南通市2012年信鸽竞赛规程”执行。 六、录取名次和奖金分配办法 1、录取名次:综合排名前250名;团体前三名(以入围名次鸽总数排名,羽数相同则快者为先)。 2、报到有效期为见鸽后24小时;名次未满,余下奖金由获得的名次鸽均分; 3、奖金分配办法: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10 名各1000元;11~60名各800元;61~100名各500元;101~250名各300元。 团体冠军:1500;亚军:900;季军:600 4、所有参赛鸽主每人赠送二枚精制纪念足环。 获奖鸽凭足环证领取奖金。获奖鸽前十名、团体前三名颁发奖杯,名次鸽发 奖状。 七、 申诉和纪律: 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 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500元退给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500元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无理取闹者将停赛或开除会籍。 八、 其他: 1、现场工作人员、裁判员和鸽会领导的参赛鸽必须在会员代表监督下进行。 2、购买足环前请细读本规程。一经购买视为承认本规程。 3、本规程解释权属南通市信鸽协会。
南通市信鸽协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江苏省信鸽协会、南通市体育局、体育总会、民政局、 公安局、电视台、广播电台、南通日报社、江海晚报社 南通市(县、区)信鸽协会、赛鸽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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