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信鸽协会入会须知
本协会在省市鸽协青山区人民政府授权管理体育工作的机构监督领导下,管理本辖区会员驯养赛鸽和开展各项竞赛活动,对热爱信鸽竞赛运动的鸽友,本协会依据(体育法)组织和团结信鸽运动工作者及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基础上,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发展本区的信鸽运动,培育优良信鸽品种,提高赛鸽运动水平,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扩大本区会员的交流及共建友谊的服务平台。
第一, 申请入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国信鸽协会章程。
2. 认同本会的章程。
3.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4.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 能够履行会员的义务及行使会员的权利。
6. 拥有不扰民的赛鸽鸽棚基本设施一处。
第二,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 凡连续缴纳会费十年以上年满70周岁的鸽友,均可免缴会费参加本会的活动。
3.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 对本会的竞赛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会员的从事信鸽活动的合法权益,受本会维护和支持。
第三,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一经参赛就视为认可当场赛事的竞赛规则,如有提出异议在终榜公布48小时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弃权。解释权权属本协会。
3. 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的义务。
4. 会员要自觉做好信鸽驯养卫生和检疫工作,经常清扫鸽舍,定期做防疫清洗和消毒,定时训放赛鸽,定期接种疫苗。
5. 搭建鸽舍鸽棚,要按照市政规划和信鸽协会的规定,不得擅自违规搭建。
6. 按规定缴纳会费。
7. 遵守国家法令和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8. 加强与本会会员的交流活动,自觉维护本会的团结和声誉,努力提高赛鸽竞赛水平,积极参赛。
9. 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10.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委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取消其会员合法性。
11. 如发现会员比赛报道程序中出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取消全季比赛成绩,取消全季专环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会员资格。
青山区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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