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届全国信鸽品评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宁波市信鸽协会
三、比赛时间:2011年12月17日
四、参赛单位:各省(区、市)及行业信鸽协会
五、竞赛项目:300-500公里级、700公里级、1000公里级、1500公里级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鸽协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各省级协会分别在2011年信鸽国家赛、全国千公里联赛以及各省级协会指定的其它竞翔比赛(500、700、1000、1500公里)项目中评出雌、雄各1羽参加全国品评赛。
(三)品评鸽竞翔成绩的要求由省级协会自定,原则在100名以内。
(四)参赛鸽必备材料:信鸽竞翔报名单、电脑报到登记表、信鸽竞翔监放单、信鸽归巢报到顺序表、查棚验鸽报告单、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等竞赛资料;血统书(附足环证)、品评鸽拍卖确认书。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每个组别雌、雄各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前3名分别颁发奖杯及奖金,各组别第1名奖金1000元,第2名奖金800元,第3名奖金600元。
(三)参加优秀竞赛组织奖评选,由中鸽协评选并颁发奖品。
八、获奖鸽交流拍卖:
(一)品评鸽各级别雌雄组前8名获奖鸽必须参加交流拍卖活动,请各省级协会根据本地区情况落实参加拍卖的办法并提前通知会员做好准备。
(二)未获奖赛鸽报名参拍,依报名先后限报10羽,未提前报名或手续不全的不予安排。报名一经批准,享有获奖鸽同等权利和义务。
(三)拍卖所得80%归鸽主,8%归参赛单位,7%归承办单位,5%归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