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7日上午8:30分在连云港港口集团职工信鸽协会召开了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为
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会员,做到严以律己,增强协会班子成员的战斗力,提高协会凝聚力,充
分体现“快乐养鸽”和谐赛鸽”这一精神,经全体委员民主表决,全票通过并出台了连云港
港口集团职工信鸽协会常委会成员工作考核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连云港港口集团职工信鸽协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工作考核标准
一,工作制度
(1) 工作时着装整齐,精神饱满
(2) 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3) 工作积极主动,及时解答会员提出的各类问题
(4) 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相互协调
(5) 工作期间严禁饮酒
(6) 相互团结,互相尊重,不得阳奉阴违
(7) 工作上坚决服从协会安排
二,集鸽及后勤工作实施细则
(1) 集鸽时,裁判员需提前30分钟到位
(2) 积极维护集鸽现场秩序
(3) 请假需提前3天,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 做好比赛器材维护与保养工作,如有损坏需及时修复
(5) 做到比赛器材专人保管,登记备查
三,财务制度
(1) 每次比赛集鸽,必须逐羽登记备查
(2) 集鸽结束时,费用汇总签字(2人以上)后上报协会
(3) 裁判员出差,必须凭有效票据在标准规定内报销
(4) 每次协会因公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支付,做到现金和帐目分开
(5) 年底在常委会上由分管财务领导做总财务报告
四,奖惩制度
(1) 为体现工作制度的严肃性,增强常委会成员的责任心。常委会成员自愿每人缴纳一千元人民币作为今后的工作保证金
(2) 迟到者初次给予警告,再次迟到5分钟扣除保证金50元,10分钟100元,10分钟以上500元
(3) 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会籍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4) 因酗酒影响工作者,扣除保证金100元
(5) 工作时不佩戴工作牌者,一次扣除保证金10元,丢失工作牌扣除50元
(6) 常委会成员因故退出常委工作的,其保证金除去扣除部分其余款项退回
(7) 每年均评选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并给予人民币100元奖励
连云港港口集团职工信鸽协会
2011年7月17日 |